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主要包含什么业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主要包含什么业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主要包含以下业务:

采访、制作或定制时政新闻、社会新闻类视听节目,首先供公众在网上点播。定制指委托其他机构为本机构制作节目并供其播出。

以主持、访谈、演讲的节目形式,围绕政治、社会事件或题材进行评论,供公众在网上点播。

采用与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相同的编播形式,自行编排含有时政新闻、社会新闻内容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通过互联网实时播出供公众收看。

采用与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相同的编播形式,自行编排不含有时政新闻、社会新闻内容的影视、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频道,通过互联网实时播出供公众收看。

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或事件进行视音频实况直播。

转载广播电视、新闻视听节目网站已登载播出过的时政新闻类,以及转载含有政治、社会评论题材的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节目,供公众点播(含下载或轮播)收看、收听。轮播指将单个视听节目制成品反复播放,或将若干个视听节目制成品组合在一起,按固定顺序在互联网上反复轮流播放,且每一轮的播放时长不超过60分钟。

以采访、主持、访谈等节目形式,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领域的事件进行报道、评论,并供公众在网上点播。

生产制作、定制、编排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并供公众在网上点播。

生产制作、定制、编排网络剧(片)。

采购、收集、编排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电影)、手机剧(电影)、动画片等节目,并供公众点播(含下载或轮播)。

采购、收集、编排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方面的专题节目(包括个人DV作品),并供公众点播(含下载或轮播)。

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性、团体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向公众进行实况视音频直播。

将互联网上的视听节目信息编辑、排列到同一网站上,并向公众提供节目的查找、收看服务。

为网民提供专门的节目或信息上传通道,供网民将自己或他人的节目源通过网站的信息播发系统或收视界面传递给公众,供公众点播。

包括:

节目上传服务,网民将节目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收看、收听(含下载)。

信息上传分发服务,网民将节目名称、链接地址等信息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浏览、选择再链接到其他播放器收看、收听(含下载)节目。

通过互联网完整转播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完整转播是指保留频道标识,不在节目信号中插播内容,不修改、删减任何原有频道的节目内容和图文信息。

通过互联网完整转播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第一类第三项或第一类第四项)。

通过互联网完整转播其他网站对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或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视听节目。

: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属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系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的集成播控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和传输分发服务的业务分类目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