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猫美妆抄袭风波看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从天猫美妆抄袭风波看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吴亮先生采取法律措施的依据主要包括著作权侵权、软件著作权侵权、侵犯商业秘密以及侵权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著作权侵权

功能说明和口播文案抄袭:阿里在回应中明确表示“【智能测肤】在功能说明和口播文案上,存在抄袭行为”。虽然口播文案可能因简单而不一定具有独创性,从而不一定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功能说明部分若具备独创性,则可主张著作权侵权。

其他涉嫌抄袭内容:除了阿里承认的功能说明和口播文案抄袭外,通过对比截图发现,【智能测肤】的视频教程、设计界面、拍照逻辑等也涉嫌抄袭【你今天真好看】。这些内容若具备独创性,同样可构成著作权侵权。

软件著作权侵权

软件代码相同:如果【智能测肤】的软件代码与【你今天真好看】相同,那么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无疑。软件代码作为计算机软件的核心部分,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严格保护。

前期意向合作沟通中获取的产品:阿里以合作之名获取了“产品原型图”、“视觉设计稿”、“拍照模块安卓客户端代码demo”和“拍照模块iOS客户端代码demo”等。这些产品若被直接用于【智能测肤】的开发中,且未经过合法授权,同样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

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特征:阿里获取的“产品原型图”、“视觉设计稿”、“拍照模块安卓客户端代码demo”和“拍照模块iOS客户端代码demo”等,均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即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

未经授权使用:如果阿里未经授权将这些商业秘密用于【智能测肤】的开发中,那么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不仅会导致权利人经济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侵权主观过错

接触加实质性相似原则:按照著作权侵权判定原则即“接触加实质性相似”,【你今天真好看】上线于2016年8月,【智能测肤】上线于2017年8月且是在和吴亮先生接触后,应推定阿里健康和天猫美妆对于该项目进展均是知情的,具有侵权的主观过错。

阿里健康和天猫美妆的关联性:虽然阿里健康表示对于天猫美妆上线【智能测肤】一事不知情,但阿里健康和天猫美妆同属于阿里集团。这种关联性使得阿里健康难以摆脱对天猫美妆行为知情的嫌疑,从而增加了其侵权的主观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