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3·3”顶板事故原因查明,2人遇难,12名责任人被追责。以下是事故的详细情况:
事故概况:2024年3月3日12时12分,新疆哈密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NA1107采煤工作面皮带顺槽发生顶板事故,造成2人遇难、2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
涉事企业背景:银鑫矿业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西部矿区,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伊州区大红柳峡乡,矿井为新疆龙煤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顶板破碎的局部应力高度集中区进行降架作业时,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导致围岩高应力瞬间释放,顶板垮落砸压作业人员致死。
间接原因:
技术管理粗放,未制定有效的顶板支护方案。
现场管理混乱,作业流程缺乏有效监督。
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
员工安全意识薄弱,未识别作业风险。
上级公司失管失察,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监管执法失察,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处理建议:
对事故煤矿依法处以罚款。
责令新疆公司向上级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巴里坤县应急局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巴里坤县政府向哈密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12名事故责任人依法给予罚款。
对12名事故责任人给予处分。
将其中2名事故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