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改造、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的建议复文如下: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是国有林场职工开展工作、保障生活及履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职责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受长期政策支持不足和投资渠道匮乏的影响,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严重滞后,具体表现为建设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主体建筑破损危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林区民生质量,威胁职工生命安全,更制约了国有森林资源的有效培育与科学管护,亟需通过系统性改造加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两大核心目标:
《方案》强调需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并要求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重点支持管护站点用房等关键设施的升级改造。这一政策框架为管护用房改造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落实《方案》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管护用房改造:
全面排查摸底开展系统性调研,精准掌握国有林场管护用房的基本情况、分布特点及改造需求。通过数据采集与分析,形成全国性改造需求清单,为后续方案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林场资源分布及职工实际需求,制定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型的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将明确改造标准、资金来源及实施主体,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多部门协同推进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争取将国有林场危旧管护用房纳入全国危旧房改造工程统筹解决。通过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拓宽资金渠道,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改造模式。
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督推动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改造。建立改造项目全流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工程质量达标,切实提升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实现以下目标:
为巩固改造成果,未来将建立以下长效机制: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改造是深化生态保护、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协同相关部门稳步推进改造工作,为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