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自然人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需登记来源用途

自2022年3月1日起,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金融机构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此规定主要服务于反洗钱监管需求。 以下为详细说明:

3月1日起,自然人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需登记来源用途

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确认存取款人身份真实性。

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了解并记录现金来源(如工资、经营收入等)或用途(如购房、医疗等)。

国际对标: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

提供资金账户;

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

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

跨境转移资产;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

公民应如实登记信息,避免因隐瞒或虚假陈述引发法律风险。

切勿为贪图利益参与洗钱活动,如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资金等,否则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若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