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简介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简介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简介如下

主要职责: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自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离后成立,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具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出口货物退税等。

机构设置:省局下辖17个市州及特殊区域局,共计132个县局。省局内部设有13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和4个事业单位,形成了丰富的机构层级。

领导班子:由现任局长刘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共九名,包括四名副局长、纪检组长、两名总师和一名党组成员。其中,一名成员还兼任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另有四名副巡视员在团队中。

人员构成:全系统现有3万余名干部职工,其中2.4万人为在职正式人员。在职干部中,92%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占比分别为35.8%和2%。此外,还有385名税务专业人员持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

税收情况:截至2007年,湖北省国税系统有58.11万户纳税户,主要税源行业包括钢铁、卷烟、汽车、电力和化工等。国税收入从2002年的238.4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679.5亿元,年均增长2.85倍,在全国排名中位列第14,在中部六省中居第三。收入增长稳健,宏观税负也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