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打电话处罚为记3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具体如下:
1、记分
开车打电话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记3分。
2、罚款
除了记分外,开车打电话的驾驶员还将面临罚款的处罚。通常在20元以上200元以下。
开车打电话的执法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电子监控或现场执法等方式,查处开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2、若驾驶人被查处开车打电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等。
3、驾驶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并接受相应的扣分处理。
4、若驾驶人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开车打电话的违章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诉:
1、收集证据
需要收集能够证明您当时并未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证据。这可能包括车辆监控录像、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
2、联系警方
向处理该违章的当地警察局或交通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解释情况并提供证据。请确保在信中提供姓名、车牌号码和违章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3、联系律师
如果可能的话,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获取关于如何提交有效申诉的建议。律师可以帮助了解申诉过程以及如何准备必要的文件。
4、提交申诉
按照警方或交通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诉。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证据。确保及时回应要求。
5、等待决定
提交申诉后,需要等待警方或交通部门的回复。可能会撤销违章记录,也可能会拒绝申诉并要求支付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