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考通过率:2%—3%“地狱”系数:
在日本,司法考试则有一个更为别具特色的戏称——科举考试。这不仅意味着考试的难度大,而是如当年的科举一般,不考上则已,一旦考上就如同鲤鱼跃龙门,功成名就。
日本司法考试的年通过率仅3%左右,以2015年数据为例,据日本NHK网站报道,2015年合格率仅为2.6%,全国74所司法大学中有4所无一人通过司法考试!即便是在参加过东京、大阪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就职的律师,也有不少参加了两三次司法考试才得到律师资格证的,简直有种“范进中举”的感觉!
最近,面对司考超低通过率的现实,日本法律也做了相关修改,法律系研究生院的最后一学期就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比现行制度规定可以提前2年报考司法考试。这样可以提高学生报考法学大学院的积极性,日本政府也是为了培养法律人才煞费苦心…、
01美国司考通过率:约70%“地狱”系数: 美国没有全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各州都根据州情设定了差异化的考试内容。通常而言,司法考试每年两次,分别在2月和7月,考试内容分为全国联考部分和各州单测部分。你想去哪个州执业,就必须通过哪个州的司法考试。有些州的单测部分简直成为考生梦魇般的存在。(3000人在一个教室中参加美国司法考试)根据司考的题量、时长和通过率,美国媒体选出了公认的五大“地狱模式”司考州: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内华达州、阿肯色州和华盛顿州。其中加州司考 (CA Bar)是全美最“臭名昭著”(notorious)的司法考试,公认的考题难+低通过率。如果大家有兴趣去看一下加州司法考试吧的评论区,就会看到加州“司考狗”的各种呐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第一次没有通过华盛顿特区的司法考试,希拉里一直保守这个秘密长达30年之久。后来,希拉里她参加并通过了阿肯色州的司法考试。)看了这么多铺垫,大家是不是觉得美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低到惨不忍睹?看完官方统计,小伙伴们一定和法考酱一样不淡定了!原来,号称“地狱中的地狱”的加州司考,首次参试的通过率高达57%,全美首次通过率也能达到70%!!!但是!问题不能片面地看,要知道,在美国只有法学院的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律师考试,而美国法学院,无论是入学考试难度、平时上课强度都是一般人望而生畏的。在中国,本科毕业的难度要小很多,因此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02韩国司考通过率:约3%“地狱”系数: 在韩国,司法考试不仅分为三次进行,被称为“三重司考”,而且……通过率还不足3%。现实中,韩国司法考试难通过的最好例子恐怕就是韩国前总统卢武铉(高分电影《辩护人》,就是以卢武铉为原型)。他考了7次将近十年才通过司法考试。韩国司考有多难?法考酱放一组数据大家就明白了:1963年—2004年,韩国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仅为2.54%。2006年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近3万人,合格者仅为994人。1998年至2007年十年间,在通过司法考试成功进入司法系统的韩国精英中,毕业于首尔大学、延世大学及高丽大学这三大名校的人数占总数的65.5%。通过司考三次考试(选择题+论述题+面试),考验还没有结束:需要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二年的研修培训,接受法律实务训练。结束司法研修院学习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这也正好应了那句话,“年少不争当学神,老大只能徒伤悲”。03德国第一次通过率:20%-30%第二次淘汰率:15%一生只有两次机会“地狱”系数: 德国考试报名条件严格(要求正式的法学院学生),实行阶段性的考试方式,即第一次考试,经过两年司法培训,再进行第二次考试。第一次司法考试通不过的还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果补考不能通过,不能再考,也就意味着将终身失去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每一次考试都是决定命运的机会!两个字形容:残酷不仅考试机会有限制,考试程序复杂,考试内容多,考试周期也比较长,同时还规定通过考试者必须参加司法研修培训,有着较为复杂的步骤。正是这样一种严格的机制确立了司法考试的权威和效力,考试合格者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可以成为候选的法官及文职官员和成为执业律师。不过无论是做法官还是律师,在德国都是十分令人尊敬的职业,这些考验也是值得去挑战的。04英国无司法考试,淘汰选拔方式替代“地狱”系数: 英国的法律教育制度中并没有“司法考试”的概念,替代它的是一种层层淘汰式的选拔过程,即在法学教育的三个主要阶段:法学学士学位课程/转法系课程———LPC/BVC课程———签订实习合同/申请学徒。没有统一的司法考试,想要在英国进入法律职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个阶段的开始与结束都存在激烈的竞争,然而依次完成这三个阶段是进入法律职业的唯一途径。英国的律师等级制度十分严格,呈金字塔形,从初出茅庐的实习律师成长为皇家律师往往需要几十年乃至一生的时间!在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上,美国与英国相同,都是致力于培养从事实务工作律师。美国与英国的法律教育基本都是需要学习两种专业,在英国先用三年时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而后修读一个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再用一年时间修读“转法系课程”。英国的法律教育不仅保证了法律教育是通往法律职业的唯一途径,而且使得其毕业生完全具备一名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素质,进而能够高效地由一名法科学生过渡为一名法律职业者。05法国无司法考试选拔司法官+选拔律师职业考试的二元模式“地狱”系数: 法国不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而且法律职业人员也不必须是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对于这一点来说,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很不相同。相反,法国实行选拔司法官(法官与检察官)考试和选拔律师职业考试的二元考试模式。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要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必须通过不同的考试和培训。没有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就意味着很轻松吗?图样图森破!法国选拔司法官员包括执业律师培训、理论教育培训、法律实务培训等等,选拔程序也较为复杂、严格,凡此种种的培训后还要参加结业考试,其中包括笔试和口试,经过这种选拔考试,法国的司法官员和律师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也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这样过五关斩六将的选拔方式,一点也不“划水”哦。可以看出,无论是欧洲的德国、法国,还是以下亚洲的日本、韩国,凡是重视法律职业人员素质的国家都由国家出面建立培训机制,这也是我国值得借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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