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人家是“a show about nothing”……
然后,【关于魅力】
它的魅力是辐射的。每个人领略到的可能是不同的。全部阐述的话,肯定可以写成博士论文……我还是说说个人最喜欢的:
1、Jerry Seinfeld主演为该剧平添了许多真人秀色彩。这货演戏根本就很外行,幸亏在戏里只是做自己,所以本色表现,亲和力十足,真实感倍增。而有一些需要演技的戏(其实也没什么难度),他真的表现得很糟糕,各种出戏——反而让观众意识到这是现实中那个Jerry而不是那个叫Seinfeld的角色,更喜欢他。而他至少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作为专业的stand-up comedian,就算出戏,也至少不会笑场(有点笑,但是不会太夸张)。
2、剧本太好。一是充满生活智慧。注意,是生活智慧,既生活又智慧。譬如那段经典的
剧情的生活化做得太好了,很多细节会不停地让观众产生“对呀,就是啊,说得太好了”的想法。里面的故事最喜欢拿生活中的尴尬情形做文章,而且做得都很出色,能让观众大笑,也能让人思考,也让很多人觉得“对哦,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过这个问题”。(喜欢该剧的还可以再看Larry David的后续作品
,题材基本一样,不过是Larry David自己主演,而且里面的尴尬场面更加尴尬,可能相对没那么好笑。)再就是每集剧本的独立性很好,没有俗套的故事长线,基本上随便拣一集就可以开始看,很方便。
3、学英语方便。
天天待在网上看影视剧的人,除了那些将自己定位为影视行业工作人员或未来之星的人,大多都会惶惶的,担心浪费了光阴。所以学英语成了看英美剧的最好的安慰借口。都说《Friends》适合学英语的人看,理由是它比较生活化,那真是太无视《Seinfeld》的存在了。要说日常生活化,还有什么剧能跟《Seinfeld》比?里面很多场景简直跟教科书上的情景对话似的嘛。笑料对加深印象的效果太好了。譬如我很难相信有人看完《Seinfeld》会不知道statute和manure的发音。作为一个《Friends》从头到尾看了十二遍,《Seinfeld》从头到尾看了七遍的英语学习者,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看《Seinfeld》真是对英语学习很有帮助的。
然后,关于【文化现象】
至于它为什么会成为文化现象?因为它一直在说文化现象啊。Jerry领衔,Larry David制作,不讨论文化现象都难吧?对于中国人来说,这部剧对了解美国文化的帮助太大了,因为它不是那种论文式的《中美文化比较研究》,而是接地气对美国生活中的常见现象进行文化探讨。例子多得一个旅的士兵手指也数不过来,我随便举点例子:
举累了……
文化隔阂当然会影响观剧。《Seinfeld》的内容,个人感觉,对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靠中文字幕的同学能掌握百分之六十多,靠英语听力和英文字幕的能掌握百分之八十左右,如果再勤奋点上google搜索一些信息,应该可以上百分之九十。等你理解到百分之八九十的时候,就很难相信它不会成为【被很多人评为最好的美式电视喜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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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来补点我觉得有意思的花絮。
一、
Larry David做《Seinfeld》之前,先在纽约做standup,后来去加州做,回来再回到纽约做,但是回来做的第一场,他讲了几分钟笑话,台下观众反馈不是很好,笑声稀稀拉拉的。他说:
然后扔麦走人。
所以我一直觉得他的性格其实很像乔布斯。
二、
Jason Alexander演George的时候,被告知要演得像伍迪·艾伦。但做了几集之后,有一次Jason忍不住,去找Larry David:“生活中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呢?就算发生,又怎么可能有人做出这种反应呢?”
Larry David很无辜地说:“你什么意思?为什么不会有人这么反应?我就是这么反应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Jason回忆说,从此他就知道了,“原来我不是伍迪艾伦,我是Larry David。”
三、
周星驰的电影不光是经常向《老友记》致敬,也会向《Seinfeld》致敬。《喜剧之王》开场尹天仇装模作样的指导就是向Kramer在好莱坞演《Murphy Brown》剧时在片场的举动致敬。
四、
贝克汉姆给女儿取名叫Seven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是盗用了George Costanza的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