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界定条件:
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情况通常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对于非研发岗位的员工,如果其本职工作不包含进行发明创造,且未接受单位指派的相关研发任务,其在完成工作职责过程中自主进行的创造性劳动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通常不被视为职务发明 。
需要注意的是,职务发明的界定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