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挺简单的,答主你只需要理解马经中三个最基础的公式就能明白其中的关键点:
K(资本)=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
G(最初的货币资本)=K
G`(商品出售后回收的货币资本)=c+v+m(剩余价值)=K+m
不变资本你可以简单理解为生产资料,可变资本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劳动力。
也就是说如果你承认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是合理的,并理所应当的该取得剩余价值,那么m就如公式G`=K+m中所呈现的,作为K的产物而被资本家取得。
如果你不承认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是合理的,且不该因此取得剩余价值,那么m就如公式G`=c+v+m中所呈现的,是v创造出来的,理所应当该归属于代表v的劳动者。
用人话说,就是:剩余价值你要么承认它属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占有者(资本家),要么承认它属于创造它的劳动者,但你不能把它切两半,因为现实里,我们又怎么可能做到只是一部分的承认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权利呢?
所以说剩余价值问题,其本质并不是一个分配利润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劳动者人权的政治问题,因此也就不可能有一个所谓的“合理分配比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