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居正的三得
一得,审时度势,攫[jué]取权力。
隆庆年间,张居正初入内阁,是资历最浅的一位,被称为“末相”,此时,几位内阁学士由于政见不同,权力斗争日渐白热化。首先是高拱与嘉靖时期就任首辅的徐阶之间的斗争,结果,高拱胜利,徐阶被逐;在这一次权利争斗中,张居正保持了观望。一来徐阶是他的老师,需要顾及师生之谊;二来自己人微言轻,即使加入缠斗,也无关大局。此外,最重要的,是他心怀改革大志,力求革故鼎新,横扫时弊,而徐阶却具有保守倾向,希望清净无为,休养生息,反而是高拱与张居正的想法趋于一致,而高拱这个人,又具有隆庆皇帝帝师的身份,具有难以估量的优势,张居正于是采取静观其变的策略,结果是他的老师徐阶告老还乡。张居正这一时期与高拱开始了合作,两人共同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构想,并初步付诸实施。
然而,六年后,隆庆驾崩,万历继位,形势又发生了变化,此时张居正在文官集团中的地位已经得到公认,并且威胁到了高拱首辅的位置,而张居正本人也对这一位置志在必得。这是因为,内阁虽然是明代中后期最重要的决策机构,但是内阁成员的权力极不平衡,首辅的权力基本上相当于宰相,但次辅与普通成员的地位和权力几乎没有差别,除了参与一些意见,根本不具备实质上的决策权。而是否能参与意见,还得看首辅是否想让你参与。当初徐阶做首辅时,就找到了门生张居正来共同草拟《嘉靖遗诏》,而根本没搭理已经成为内阁重要成员的高拱。因此,这种体制决定了,只有成为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才有可能贯彻自己的政治主张,推行自己的施政举措,所以张居正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必须和高拱一决高下。这是关系自己命运的时刻,张居正决定不再以静制动,而是主动出击。
高拱性格偏激高傲,目中无人,因此与朝中的太监集团发生了冲突。当时的“大伴”,就是一直陪伴万历皇帝成长的大太监,名叫冯保,不但与皇帝和皇太后关系非同一般,而且掌握着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关。张居正与冯保秘密结盟,采用了一些并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挤走了高拱,顺利登上了首辅的宝座。
明朝中后期的三位首辅徐阶、高拱、张居正,都是治世能臣,一时人杰,但由于制度的扭曲,他们不可能在尽展抱负和共同协作间达成妥协与平衡,所以必有一战,而在上位争夺战中,张居正能够审时度势,守时隐而不发,动时一击必中,这种集隐忍和果决于一身的战斗素质,是高拱所不具备的,他的上位,有偶然,也有必然。
同时,张居正上位的时机,也可谓是恰逢其时。万历继位时,只有十岁,一切政事都要交给托孤的三大臣,高拱、张居正和高仪处理,高仪在隆庆末年方才入阁,这样的资历对张居正毫无威胁,所以挤掉高拱之后,就可以从容地大权独揽。不但如此,张居正作为帝师,也充分利用了老师的身份在小皇帝面前树立权威。据说,他曾经在小皇帝背书时,因为背错了一个字而厉声呵斥,吓得小皇帝不敢做声。
依靠着审时度势,牢牢抓住时机,张居正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皇帝的决策权。张居正还通过与大太监冯保结盟,时时监控言官和政敌的举动,打击异己,压制弹劾,消除障碍。通过抓紧权力根源和强有力的盟友,张居正终于走到了权力的巅峰,为施展抱负创造了条件。
二得,任用能臣,举措务实。
封建王朝的权力结构层级复杂,各级官员盘根错节,政策实施障碍重重。因此,没有用人识人的人事管理能力和令出必行、真抓实干的执行力,无论你在多高的位置,也难以实现自己的主张。
张居正任内推行的举措,都是具有针对性的务实措施,反映了他对嘉靖暴政、隆庆怠政之后的明王朝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的认识和把握。
“考成法”是张居正任内推行的第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办法用于官员的绩效考核。大致是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逐月进行检查销帐。这种问责式管理,提升了官僚体制的办事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内阁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核心权力。
比如张居正规定,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万历四年(1576年),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级处分的,山东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二名,河南九名。这种严格的绩效考核使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隆庆年时增长了74%,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可见,实行考成法虽是一种政治改革,但它对整顿田赋、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张居正改革的另一项就是“一条鞭法”这是一种税收机制。过去明王朝是按每家每户的户、地、丁分别计征税赋和傜役,一条鞭法将这个办法改为了按土地和人丁折算白银和货币,由国家统一征收,这样就简化了税制,增加了收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减少了国家的征收成本,商品货币流通也随之得到了发展。由于按田地计征税赋,田多的自然要多交税,财政负担有相当一部分转嫁到了大地主头上,一定程度上对土地兼并具有遏制作用。据史书称,此法推行全国后,“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如此立竿见影的成效也可以说明新税法的有效性。
张居正任内推行的改革还有军事方面的诸多举措。与一般人印象不同,张居正不但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也具有出色的军事才干。他上任之时,北方有北元各部不断骚扰,有时甚至威胁京师安全,南方则是海盗勾结倭寇作乱。究其原因,主要是朱元璋立国之后,为了防备武人威胁皇权,刻意削弱武官权力,每至出征时,都以文官监军,文官往往不懂军事,造成连战连败。为改变这种局面,张居正大胆重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利用自身权力,千方百计为其扫清障碍,令其放手施为。特别是戚继光,他与张居正志同道合,交情甚深,他对北方驻军的改革,重修长城等,都是张居正力排众议,全力支持下达成的。张居正还亲自谋划了北方抗击蒙古军队入侵的三次战役,三战三捷;此后,更是利用蒙古诸部的内部矛盾,巧使离间计,使得北方获得了难得的十余年安定。
三得,灵活变通,因势利导。
张居正虽然在绩效考核上一丝不苟,但他却并不是一个刻板的人,这一点和他务实的作风是联系在一起的,准确地说,张居正其实是一个看重结果的人,对于过程如何,并不计较,说得不好听的话,就是有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意思。早在他入阁之前,因为老师徐阶和严嵩是对头,一般人夹在中间往往很难做人,但张居正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但和徐阶师生情谊甚好,还能让严嵩对他另眼相看。但事实上,张居正对严嵩极其厌恶,一次和一个同事闲谈,不小心说漏了嘴,说道,“不要拿我和老贼相提并论”,幸好当事人中没有严党的奸细。
张居正的这种但求结果,不问手段的性格,还表现在“夺情”事件上。明朝按照程朱理学的规范,官员在父母去世后,需要回乡守孝三年,称为“丁忧”。虽然大多数时候,官员都遵守这一规定,但官场如战场,一日辞官,可能意味着此前的努力奋斗全部化为乌有。而皇帝因为有时无法离开一些重臣,也会动用皇权挽留一个官员,称为“夺情”,这种事此前也有先例,但并不多见。万历五年,张居正的父亲亡故,照例要回乡丁忧,但可以推测,自身主导的改革正在关键之时,朝廷内反对自己的保守派的声音还此起彼伏,此时离开,此前的努力极有可能付诸流水,所以张居正肯定是不愿意离开的。而万历皇帝和皇太后商议之后,也决定“夺情”,把张居正留下来。
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件事中,张居正是否对皇帝和皇太后施加了影响,但皇帝一方坚持这就是自己的意思,张居正则坚持要求回家丁忧,反对夺情的官员则指责张居正虚伪,正是他授意皇帝夺情。最后的结果,张居正同意留任,反对夺情的很多官员都以藐视皇权的名义受到了重罚。聪慧如张居正,不难想到这件事使得他得罪了大多数维护理学正统观念的官吏,必然留下严重的隐患,然而,张居正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有人认为他是出于对权力的迷恋,但我们更愿意相信他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计后果。
还有一次,北方击退了来犯之敌,由于北方的驻军有的是原来的驻军,有的是戚继光调任蓟州总兵后带来的南方士兵,南北军长期不和,北方有两镇的驻军抢先邀功,报到了张居正那里,张居正明知此事乃是虚报军功,但为了维护北方的稳定,不但首肯了这次不实的表章,还告诉戚继光不要为此争执。可见,张居正的行事作风,往往不被形式教条所困,着眼于更长远的大局,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牺牲程序公正,甚至牺牲既定原则,这样做的好处和坏处恐怕也难以一概而论。仅从张居正的改革举措来看,这些超越规矩、利用特权和权谋策略,“不走寻常路”而达到的目标不在少数,虽然大多数事情的结果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