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在多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就,具体如下:
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引导各地培育发展了270万家社区社会组织,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活力。五年间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25亿元,支持543家社会组织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服务活动,有效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民生保障中的补充作用。
在社会组织党建方面,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在登记成立、章程核准、年检年报等关键环节落实党建要求,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或交叉任职。通过强化党组织功能,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与党的政策同频共振,提升了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
在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推进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社会团体年检办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机制。这些举措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与创新能力。
在自身建设和外部监管方面,全面部署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人员、资金、活动管理。通过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7.5万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8000余个,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专项社会服务能力方面,自今年5月10日起累计办理“全国通办”婚姻登记26.3万对,婚俗改革、殡葬服务持续推进。建成3350个公益性骨灰堂以及1.68万个公益性公墓,完善了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了民生服务的可及性与均等化水平。
这些成绩体现了民政部门在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