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5年后,居然被判和前夫一起还债270多万!

离婚5年后,居然被判和前夫一起还债270多万!

法院一审判决赵芸和前夫共同返还272万余元借款,但从现有信息看该判决存在诸多疑点,赵芸不应轻易承担该债务,她已提出上诉,最终是否需共同偿还需等待二审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借条真实性存疑:5张共计272.2万元的借条,均只有于波一人的签名,其中3张无相应的汇款凭证,2张没有标明出借人或债务人信息。例如,借条内容简单如“今借到人民币伍拾万圆整,于波”“今借到刘芝真肆拾伍万圆整,于波”,无法明确借款的具体情况。

借款用途不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些借款用于了赵芸和于波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赵芸称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些借条,不知道是否借款、借款时间以及借款用途,且打借条时她已起诉离婚,两人早已分居一两年。

诉讼时机异常:如果于波五六年前真的借了这300多万并打了借条,多年来前夫一家都未提过,在离婚5年后才突然拿出借条要求赔偿,这种诉讼时机显得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