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涵盖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与隐患排查,统筹发展与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党委需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支持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政府需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投入保障,组织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领域安全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监管,避免责任盲区,对新兴行业领域实施联合监管。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追责;对监管不力、执法宽松软的部门,实施“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也查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需亲自部署安全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投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清零。

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如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施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格高危项目审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一票否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确保项目本质安全。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违规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吊销证照、纳入黑名单;对因违法分包导致事故的,追究发包方和承包方双重责任。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需对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纳入统一管理;监管部门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因人员管理漏洞引发事故。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打击无证生产、非法经营、违规作业等行为,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推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方式,对执法不力、人情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执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完善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的个人给予高额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对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对涉事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在推动复工复产、保障供应链稳定时,严守安全底线;针对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受限、物资运输困难等问题,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确保“三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