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宝月金华税案

史宝月金华税案

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金华县218家企业参与虚开专用发票活动,共开出65536份发票,涉及价税合计63.1亿元,154名直接参与虚开的犯罪分子以及24名党政领导干部、税务干部受到牵连。这起税案影响范围广泛,涉及全国三十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的3030个县、市,28511户企业。

这起税案发生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是全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最大的案件。在案件中,两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总额逾亿元的主犯被判死刑。

该案件揭示了当时税制改革背景下,部分企业及个人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进行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了巨大损失。司法机关对此案的处理,对打击税收犯罪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维护了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总之,这起税案的规模之大、影响之广,以及对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严惩,充分展示了我国政府打击税收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对于维护税法秩序、保护国家财政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史宝月(1962-),男,浙江省磐安人。20世纪90年代“金华税案”嫌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843万余元,案发后潜逃。后化名“高山青”,冒充资深媒体人,2010年4月,调任张家港市市委党校副校长。2011年被江苏警方抓获。2012年5月28日,史宝月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被公开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