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摊占比达46%确实违背了基本常识,且存在不合理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公摊面积计算规定与现状: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对于哪些建筑面积应计入公摊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有具体规定和标准。
然而,国家层面对于公摊率并没有清晰的规定,公摊率的制定往往要依据住宅小区的环境以及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等因素来进行具体核算,这给了开发商较大的自主操作空间。
46%公摊率的异常性:
在青岛市民李黎的案例中,房屋公摊率从买房前的31%增加到收房时的46%,这种变化显然违背了常识。即便是高层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近一半的公摊率也在某种程度上不具备相应的合理性。
售房方称实际测量后的套内面积减少是因为将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明确规定,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归属于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售房方的解释缺乏合理性。
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公摊面积多占一平米,都会影响购房者今后的居住品质。在此案例中,公摊面积一下子增加了近20平方米,对购房者形成的心理冲击不可谓不大。
开发商对公摊面积的自主操作空间过大,对购房者而言并不公平,长此以往,对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会进一步加大。
社会关注与监管建议:
近年来,公摊面积的存在始终饱受诟病,“取消公摊面积”也一度成为热搜话题。然而,社会各界对是否取消公摊面积存在分歧,主要涉及公共区域的产权归属以及物业费、供暖费的缴纳等问题。
针对当前暂时难以取消却又饱受诟病的公摊面积和公摊率,相关方面需要加以重视。不妨在经过缜密调研后出台更为细致的规定,对开发商划定公摊面积的“自由度”予以规制,在既有规定下尽力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