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于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旨在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以下为重点内容解读:
一、逃税罪相关认定
二、数额认定标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数额标准与纳税人一致。例如,某企业逃税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能面临更严厉刑罚。
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纳税人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后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可免于刑事追究。但五年内曾因逃税受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例如,某纳税人首次逃税后积极补缴并接受处罚,可免于起诉。
四、其他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