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员有年终奖,不同朝代形式和内容各异,具体如下:
东汉时期:年终奖被称为“腊赐”,是皇帝在腊月时发放给文武百官的赏赐,且存在等级区分。
《汉官仪》记载,大将军、三公的腊赐包括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为钱15万;卿为钱10万;校尉为钱5万;尚书为钱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
以大将军、三公为例,20万钱按东汉五铢钱一文约合人民币0.4-0.5元计算,折合现代8-10万元;粳米200斛(约2万升,即近3万斤)足够大户人家食用数月。
宋朝时期:年终奖规模远小于东汉,但官员收入主要依赖日常俸禄。
宰相、王爷等高官的年终奖为五只羊、五石面、两石米和少量黄酒。
宋朝经济繁荣,官员俸禄体系复杂,包括正俸、禄粟、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厨料、薪炭等。例如,包拯同时担任龙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事三个职位,年薪折合铜钱约22000贯,相当于现代1300万元;退休官员辛弃疾每月收入也达数十万元人民币。
明朝时期:年终奖制度最不健全,京城官员几乎无年终奖,地方官员通过“炭敬”变相补贴。
朱元璋倡导廉洁,官员俸禄极低,京城官员无年终奖;地方官员年末向京官赠送“炭敬”(装银票的信封,附文雅诗句),实为变相贿赂。
翰林院官员因品级低、权力小,几乎无额外收入,但通过为新任官员起草诏书收取礼物,结余部分可作为年终奖。
清朝时期:年终奖以荷包形式发放,寓意廉洁奉公。
皇帝年终赏赐大臣装有金银珠宝的荷包,蒙古亲王的大荷包含各色玉石八宝一份、四对小荷包装金银八宝各一份,另有小荷包装钱。
嘉庆皇帝常用荷包发钱,不同品级官员荷包内财物数量不同;《清稗类钞》记载,御前王大臣获赐“岁岁平安”荷包,外廷大臣偶得荷包,均佩戴于貂裘领间以示恩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