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在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总结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提出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这一举措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方式。
可享受福利有:
1.升职加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能力肯定,更是升职加薪必备;
2.积分落户: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各地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3.领取补贴:根据证书等级不同,可享受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职称评定: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