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个税种的申报合一了,以下为操作流程。
纳税人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申报。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或者从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找到路径后点击进入该功能模块。
同时纳税人可以从【我的待办】的分税种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申报前应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使用此功能,采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1.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税源采集”后,进入采集界面,如下图:
2.税源采集
该模块下,可进行新增土地、基本信息(新增/修改)、维护应税明细和作废操作;同时还自动带出该纳税人的房产税税源信息,可对其进行新增房产、基本信息(新增/修改)、维护从价明细、维护从租明细、作废操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如下图:
房产税税源信息如下图:
“新增房产”操作
点击“新增房产”,弹出房产税税源基本信息采集窗口,如下图: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从价批扣标志、从租批扣标志自动带出。
点击“房屋所在土地编号”空白栏后的“获取”按钮,点击选择该房屋对应的土地税源编号后,点击“确定”。如下图:
输入房产名称、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选择纳税人类型、房屋用途,输入所有权人识别号带出所有权人名称,选择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房产取得时间,输入建筑面积、房屋坐落详细地址。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修改基本信息”操作
选择一条需要修改基本信息的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基本信息”按钮:
弹出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窗口,在此处可对历史录入信息进行调整。其中房产名称、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纳税人类型、房屋用途、房屋坐落地址(行政区划)、房屋坐落地址(所处街乡)、房屋坐落详细地址、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等栏内容可进行修改。
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维护从价明细”操作
选择一条房产税源信息,点击“维护从价明细”按钮,如下图:
弹出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窗口:
自动带出原有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列表,选择一条房屋应税信息,输入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变更日期等信息。
如需录入减免税信息,需要选择减免性质代码,输入减免税房产原值自动计算月减免税金额,选择减免税信息有效期起止。可以点击“+”、“-”按钮增加或减少一行减免税信息。
注:如果某段房产税税源信息中有减免性质代码,现需对该段税源信息进行分段处理,需要先把减免性质代码删除,变更日期不变,点击保存后,再进行分段操作,重新在对应期间内填入减免性质代码。
确保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维护从租明细”操作
选择一条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维护从租明细”按钮,如下图:
弹出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窗口,如下图:
自动带出原有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列表,选择一条房屋应税信息,输入出租面积、承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承租方名称、申报租金收入、变更日期。
如需录入减免税信息,需要选择减免性质代码,输入减免税租金收入自动计算月减免税金额,选择减免税信息有效期起止。可以点击“+”、“-”按钮增加或减少一行减免税信息。
注:如果某段房产税税源信息中有减免性质代码,现需对该段税源信息进行分段处理,需要先把减免性质代码删除,变更日期不变,点击保存后,再进行分段操作,重新在对应期间内填入减免性质代码。
确保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作废”操作
选择一条需要作废的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按钮,如下图:
弹出作废确认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后作废。
已进行申报的房产税税源信息无法作废删除,如下图:
“新增土地”操作
点击“新增土地”,弹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基本信息采集窗口,如下图:
其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批扣标志自动带出。
点击“查询土地编号”按钮,弹出土地税源信息查询窗口,如下图:
在此处点击选择需要采集信息的一条土地税源后,击“确认”按钮,返回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采集窗口。
输入土地名称、土地编号,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土地使用权人识别号、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宗地号、不动产单元号,选择土地性质、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土地用途、初始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输入占用土地面积,选择土地坐落地址(行政区划)、土地坐落地址(所处街乡),输入土地坐落详细地址、地价。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修改基本信息”操作
选择一条需要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基本信息”按钮,如下图:
弹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窗口,在此处可对历史录入信息进行调整。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维护应税明细”操作
选择一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维护应税信息”, 如下图:
弹出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维护窗口,如下图:
自动带出原有土地应税信息明细列表,选择一条需要修改的税源信息,录入相关应税信息。
如需录入减免税信息,需要选择减免性质代码,输入减免面积自动计算月减免税金额,选择减免税信息有效期起止。可以点击“+”、“-”按钮增加或减少一行减免税信息。
注:如果某段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中有减免性质代码,现需对该段税源信息进行分段处理,需要先把减免性质代码删除,变更日期不变,点击保存后,再进行分段操作,重新在对应期间内填入减免性质代码。
确保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作废”操作
选择一条需要作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作废”,如下图:
弹出作废确认信息,如下图:
点击“确认后”作废。
已进行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无法作废删除,如下图:
所有税源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返回申报界面,如下图: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使用此功能,采集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
点击税源采集进入采集界面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入
示例图 新增车辆信息
车船税源明细表:通过点击【新增】、【修改】、【查看】、【作废】按钮进行手动输入、修改、查看、作废车船税源信息。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保存。
船舶税源明细表:通过点击【新增】、【修改】、【查看】、【作废】按钮进行手动输入、修改、查看、作废船舶税源信息。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保存。
【车船税基础信息报告】页面,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
纳税人进行印花税申报时,应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1.在【申报表信息】模块,点击【税源采集】链接。
2.在点击【税源采集】链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自动带出,选取税款所属期起/止。
3.点击【查询】按钮,如纳税人在本期进行过税源信息采集,查询条件栏次下方会生成税源明细,其中包括: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属性、是否已申报等信息。通过右上角的按钮可进行查看、修改、作废。
4.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输入税款所属期起/止,如纳税人按期进行申报则在按期申报栏次进行填写;如纳税人按次进行申报则在按次申报栏次进行填写。点击【添加】按钮,
5.选择税目、填写税款所属期、计税金额或件数;税率与应纳税额为自动带出,当纳税人填写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后减免税额为自动带出,纳税人不可手动填写已缴税额。
6.填写完毕后,请纳税人检查填写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7.当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时,即税源信息采集成功。
8.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此时点击【申报】按钮。
9.系统返回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印花税前方的按钮,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印花税申报报表。
纳税人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时,应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1.在【申报表信息】模块,点击【税源采集】链接。
2.在此页面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由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按钮,可以对已有税源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在页面下方的耕地占用信息列表中显示。
3.点击【新增税源】按钮,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页面。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登记类型、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等纳税人基本信息均由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仅申报类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可以修改。
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输入耕地占用信息,点击税款信息栏右侧的“+”按钮,输入相应的税款信息。全部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4.纳税人应根据需求将需提交的文件上传至【附报资料】中。
5.填写完毕后,请纳税人检查填写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6.当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时,即税源信息采集成功。
7.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此时点击【申报】按钮。系统返回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耕地占用税前方的按钮,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耕地占用税申报报表。
纳税人进行契税申报时,应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契税税源信息报告。
1.在【申报表信息】模块,点击【税源采集】链接。
2.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
3.系统跳转至【契税采集信息】页面
纳税人应在附报资料栏次上传必传的附报资料。
在契税税源明细表中,输入必填项与选填项后点击【保存】按钮。
共有人信息栏次为自动带出无需纳税人手动填写。
4.填写完毕后,请纳税人检查填写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5.当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时,即税源信息采集成功。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页面。
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主页面下方的“新增项目”按钮,打开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页面。
在此页面,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部门、行业类型、经济性质等信息,不可修改。其他各栏内容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在“已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及名称”栏下拉选择项目编号名称后,项目对应的其他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
其他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窗口下方“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新增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操作。
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主页面下方的“新增税源”按钮,可以打开土地增值税新增税源输入页面。
注意:根据“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选择的报表类型不同,在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后显示的税源输入页面也不同。
土地增值税(一)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土地增值税(二)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三)税源信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四)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土地增值税(六)税源信息-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纳税人在各类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表上按照实际情况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即可。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
1、【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手动输入。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保存。
2、在主附表树选择附表:
3、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手动输入。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保存。
4、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通过“添加”和“删除”按钮进行添加和删减项。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5、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通过“添加”和“删除”按钮进行添加和删减项。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6、产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通过“添加”和“删除”按钮进行添加和删减项。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按钮,进入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表,通过“添加”和“删除”按钮进行添加和删减项。所有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
纳税人进行资源税申报时,应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已认定过资源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人可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1.在【申报表信息】模块,点击【税源采集】链接。
2.在点击【税源采集】链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自动带出,选取税款所属期起/止。
3.点击【查询】按钮,如纳税人在本期进行过税源信息采集,查询条件栏次下方会生成税源明细,其中包括: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属性、是否已申报等信息。通过右上角的按钮可进行采集、查看、作废。
4.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在减免税计算明细页面点击【增加】按钮,进行增加减免税计算明细,也可以点击【删除】按钮,对税源明细进行删除。
5.填写完毕后,请纳税人检查填写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6.当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时,即税源信息采集成功。
7.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此时点击【申报】按钮。
8.系统返回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点击资源税前方的按钮,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资源税申报报表。
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主界面点击税采集后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税源采集
税源采集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客户自行选择所属期起,所属期止,点击加号后输入烟草收购价款总额,应纳税额自动带出。
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进入申报界面,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择所属年度,税款所属期后选择相应的税费功能点击税源采集进入采集界面。
采集完成后返回申报界面,在要申报的功能模块前方的方块栏中选中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税款和基础信息没有问题点击申报即可。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更正申报,申报错误时,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功能】-【申报错误更正】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
进入该本功能时页面如下:
如税源信息采集错误,须先更正税源信息。
下面以印花税为例:
纳税人应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模块中,点击您所要更正的税种,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修改税源明细。
1、点击【税源采集】按钮,系统会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输入您所要修改的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按钮。
2、在查询条件栏次下方生成符合条件的税源明细。点击【修改】按钮
3、系统自动跳转至税源信息明细页面,纳税人应按自身情况修改税源明细,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当前属期税源信息已保存,是否确定修改”。
4、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即税源信息更正成功。
5、纳税人应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功能】-【申报错误更正】进入更正页面。
6、选择相对应的申报所属期点击【查询】,在相对应的报表信息后面点击更正申报,进入更正界面后,点击【更正计税】按钮。系统会将您更正的税源明细显示在申报表信息中,核实新的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系统提示:保存成功,请点击下方确定按钮跳转缴款界面。即更正申报成功!
六、申报作废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更正申报,纳税人应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功能】-【申报作废(税收)】进入作废页面。
1、进入功能后,页面展示如下:
2、输入申报日期起/止、所属期起/止、输入征收项目点击【查询】按钮。
3、选中您要作废的申报明细,点击【作废】按钮。
4、系统提示:请确认是否作废应征凭证序号为..........的申报信息!
5、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申报作废成功!即作废成功!
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已申报信息查询。纳税人应从【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税收)】进入查询页面。
1、点击进入后,功能页面展示如下:输入申报日期起/止、所属期起/止、征收品目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操作。
2、点击查询后在下方生成申报明细查询。
3、点击【查看】按钮,可对您所申报的信息进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