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门的“不胜诉不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很多律师,你可以跟他们谈一谈,其中如果有人肯进行风险代理,并且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异议,那就可以像你说的那样“不胜诉不收费”。
但是有三点你要注意,第一,律师正常情况下,或者说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打不包赢”的普通代理,你说的那种“不胜诉不收费”的叫风险代理,这种非常非常少,所以说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一般只有什么知识产权案,专利维权,商标维权,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维权,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业务才有风险代理律师,这种标的额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你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经济纠纷,几万块钱の「标的额」的话,基本上没有哪个律师跟你扯这个。
第二,有几种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法律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GJ赔偿案件以及群体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三,风险代理的律师费非常高,你普通人不一定接受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