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国家标准规范

起重吊装国家标准规范

起重吊装国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作业准备与设计

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现场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人员要求

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设备检查

作业前检查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起吊前对起重机钢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个人防护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作业区域管理

吊装作业区四周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道路与登高设备

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登高梯子上端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铺平绑牢。

吊索与吊点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

试吊与天气要求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保持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作业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操作规范

起吊过程中,起重机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

开始起吊时,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检查无误后继续起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平稳。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加固与防护

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严防掉落。

焊接作业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变形,冬季焊接有预热、防风防水、保温措施。

连接与荷载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信号与通讯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以上是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循的国家标准规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