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0年至2007年间,王璀英在担任濮阳市财政局副局长的职务期间,滥用职权,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她指示濮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通过虚报工程量、追加预算资金的方式,非法获取财政资金。这笔资金被用来购买了一辆豪华轿车,具体车型为雷克萨斯ES350,价值高达606,002元,而且是以她丈夫丁某的名义购买的。除此之外,王璀英还与其丈夫丁某共同策划了另一桩犯罪行为。他们将濮阳市财政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华裕公司的资产,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富豪山庄的338号别墅,以非法手段出售,从中获取了78万元的巨额赃款。这些非法所得被用于个人目的,即在三亚购置了一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