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书

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书

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书是一份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委托关系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口合同。

乙方承担该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

T/T方式:乙方需在提货前5个工作日支付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给甲方。

L/C方式:乙方需在开证前一星期内支付30%保证金给甲方,余款及代理费在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若逾期未支付,滞港费等由乙方承担。

代理费用

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1.0%的代理费。

远期信用证下,代理费为发票金额的1.2%、1.4%、1.6%,分别对应30天、60天、90天。

进口手续及费用

甲方负责进口相关手续,包括清关等。

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代办托运,费用亦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运输途中损失负责。

货物责任

乙方对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负责。

报关延滞费用由乙方承担。

清关后,甲方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给乙方,乙方自行提货。

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诉讼。

费用支出通知及佣金支付

甲方在每笔合同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费用支出情况,并根据乙方要求传真相关凭证。

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在提货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佣金。

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指定日期。

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