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澳门检察长办公室通报,警方在洗米华案深入调查中再拘捕4名涉嫌不法经营赌博者并移送检察院,其中首名陈姓嫌犯为台湾艺人安以轩丈夫,案件至今共拘捕15人,6人被羁押。

首名陈姓嫌犯的指控与身份首名陈姓嫌犯被指控与早前揭发的犯罪团伙共同经营不法赌博及清洗黑钱,其身份为台湾艺人安以轩的丈夫。根据澳门法律,他涉嫌触犯以下罪名:
执行黑社会组织的领导或指挥职务罪(《有组织犯罪法》第2条第3款配合第1条第1款h项):最高可处15年徒刑。
清洗黑钱罪(《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第3条):最高可处8年徒刑。
不法经营赌博罪(《不法赌博》第1条):最高可处3年徒刑。
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罪(《不法赌博》第7条):最高可处3年徒刑。该嫌犯因犯罪性质严重且可能逃脱或干扰侦查,被刑事起诉法庭采纳检察官建议,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其他三名嫌犯的指控
蔡姓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12条第1款规定的“违令罪”,具体行为可能与违反法定命令或监管要求相关。
周姓嫌犯及另一名陈姓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331条第1款规定的“袒护他人罪”,即通过隐藏、协助逃匿等方式包庇犯罪人员。检察院表示,不排除此三人可能同时涉及有组织犯罪等其他罪名,需进一步侦查确认。
案件的社会影响与司法措施检察院指出,本案犯罪行为对澳门社会秩序及博彩业的稳健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为防范嫌犯逃脱或干扰后续侦查,除首名陈姓嫌犯被羁押外,其余三名嫌犯被采取其他法定强制措施,如定期报到、限制出境等。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案件侦查,依法推进司法程序。
案件整体进展截至目前,本案共拘捕15名嫌犯,形成“11人(首批)+4人(新增)”的抓捕结构。其中6人因犯罪情节严重或风险较高被羁押,9人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案件涉及跨国网络赌博、有组织犯罪及资金清洗等复杂环节,澳门司法部门正联合国际机构展开深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