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约框架下,没法新造主力舰,也只能魔改老舰,没啥好说的。
唯一我有点异议的地方在于比睿号的处理方式,比睿号去战化改造为御召舰的力度是很大的,条约后花了差不多4年(到40年)才恢复战力并完成改装,这个时间实在是太长了,足够建造一艘新式战列舰。
故而我窃以为,可以把比睿号剩下的炮塔全拆下来,装载于一新的高速战列舰舰体上(做法类似前卫号),其性能肯定优于基于金刚舰体的改造,达到接近于乔治五世级的性能。
对外可以宣称这是超甲巡一号舰,就算露馅了也没事,356炮战列舰是二次伦敦条约许可建造的战列舰,没人能指摘,还能掩护大和级的建造。
而省下来的比睿号舰体也不能浪费了,拆掉炮塔正好可改造为空母()。
这样的话,如果要增设战舰,可以以此改装空母取代瑞鹤号,用瑞鹤号的船坞和资金建造一艘装载长门/陆奥30年代改造中换下来的炮塔(换上了加贺土佐的炮塔)的,仿照前卫号手法建造的高速战舰。
如果不增设那就是多了条空母,没啥好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