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我最近写的一篇关于这件事的评论分享给大家~
我们也希望社会能够包容你,和与你相似的每一个人
--评全国道德模范刘霆选择接受变性手术
当原全国道德模范何涛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新闻还在社会舆论中持续发酵时,曾经“背着母亲上大学”的另一位全国道德模范刘霆,又因为宣布将接受变性手术而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时间,道德模范的真实生活成为网络聚焦的热点。然而,与何涛事件有着清晰明确的法律界定其行为相比,发生在刘霆身上的事件似乎更加暧昧而复杂——曾经勇挑家庭重担的社会楷模、堂堂“好男儿”,竟要选择改变性别成为女儿身。“闪闪发光”的荣誉,与“离经叛道”的选择带来的强烈冲突感,让很多人的心中泛出“膈应”的感觉。虽然主流媒体大都选择将刘霆的“道德模范行为”和接受变性手术的行为分开,许多网友还是对刘霆的选择难以接受:评论区充斥着“心理扭曲”、“道德滑坡”等言论,刘霆的“全国道德模范”称号也似乎被蒙上了灰尘。
而我却为刘霆的选择感到由衷地钦佩!不用区分看待,她仍是,甚至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全国道德模范!我为她的勇气,她的坚持,她面对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却做出听从自己的内心的选择,她为争取家人的支持做出的努力而感动,为她给与她相似的人们带去的勇气而钦佩,为她给社会带来的重新审视一个群体的机会而庆幸。
刘霆从生理上是一个标准的男性,他拥有一切男性应该拥有的外观和结构特征——男性的生殖器官、第二性征,但他却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他不认为自己是个男性,也不认为自己应该具有与男性联系更紧密的一系列特质(如被称为哥哥、叔叔,留短发,和男生有更多接触等)。相反,他从小就稳定地,强烈地认为自己应该是一个女生,并渴望用更符合女性气质的规范(穿裙子,温柔娴淑等)来要求自己。很多性社会学家,和对性少数群体持有较友好态度的人常常将具有类似心理特征的人称为“跨性别者”(transgender)。由于跨性别者面临着非常巨大的社会压力,很多人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且“跨性别者”这一概念本身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关于跨性别者的人口比例仍没有一个确切而普遍的数字。李银河教授曾经在博客中提到,在荷兰,跨性别者约占总人口的0.2%,并提到与其他统计数字相仿,我们可以将这个数字作为一个参考。而与大多数人的认知不同,男性跨女性和女性跨男性的跨性别者比例接近于1:1。跨性别者常常和和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等性少数群体一起被称为“LGBT群体”,六色彩虹旗是该群体的象征。
一些跨性别者会因为自身对由生殖器官带来的生理性别的极度不认同而产生强烈的焦虑情绪,这种情绪可能会引起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乃至社会功能受损,甚至会导致抑郁或自杀。这种被称为“性别躁郁”的症状,也出现在刘霆的身上。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会将有这种症状的跨性别者诊断为“性别认同障碍”,这是精神医学的一个分类,目前由美国精神医学学会颁布的最新版本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V)中也包括了对性别认同障碍的详细诊断标准。性别认同障碍的成因目前也没有定论,一些研究结果表明相关心理状态可能与体内激素水平,乃至遗传因素、母亲孕期体内激素水平等生理因素有关。一些性别认同障碍者有着强烈的通过医学手段改变自己的生理性别的渴望,他们被一些人为“易性病患者”或“易性者”,而易性者中的一些人最终可以通过包括荷尔蒙更换治疗、性别重构手术在内的一系列医学手段改变自己的生理性别,成为“变性人”或“变性者”。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性别认同障碍者在改变自己的生理性别之后,对自身的焦虑情绪会显著减少,一些变性者甚至在一些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建立了美满的家庭,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如同被治愈了一样,他们不再被“与生俱来的疾病或不匹配”而困扰,但无法回避的是,他们始终需要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和质疑,但毕竟,他们最终可以接纳自己,有更强大的内心来面对世间的一切。
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跨性别者都可以被诊断为“性别认同障碍”。一些跨性别者虽然在心理上对自己的生理性别无法认同,但并未表现出极度焦虑的情绪状态,他们常常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工作、生活,甚至建立家庭,这些人也就没有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疾病的理由,他们可以快乐的、不妨碍他人的生活。另外,“异装症”与性别认同障碍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异装症”是指个体通过穿着异性服饰达到满足自身性欲幻想目的的行为,虽然同样是穿着异性服装,“异装症”的行为却不基于对自身性别的否定。在包括《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在内的一些精神疾病诊断手册都将异装症视为“性偏好障碍”中“性欲倒错”的一种表现形式,但DSM-IV已不再视“异装症”为精神疾病。
关于刘霆的选择,我想无论从努力认同自己的角度,还是治疗疾病的角度来看,她都没有理由被指责,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离自己的期待更近一些。这种改变只与她自己有关,不会伤害到其他任何一个人。更何况,她已经用科学的信息赢得了母亲的支持。我们没有理由仅仅因为她的改变与性别有关,与性有关,就无端指责甚至粗暴干涉。至于社会风气——如果能在遵守无伤他人的底线的同时,让这个社会变的更包容、更多元,不是很好吗?
最后,关于这个话题,我想发出一个倡议——停止使用“人妖”一词,不管是对跨性别者,变性人,还是只针对泰国的变性人。人妖是一个极具污蔑含义的歧视性词语,对于他们——本身就要面对内心挣扎、家人质疑和社会压力的性少数群体,实在不需要更多的歧视来增加他们的痛苦。
就像刘霆真诚的希望,我也真诚的期盼社会能够包容她,包容每一个像她一样“不同”的人。愿终有一天,我们不会再只因为差异, 而歧视、攻击任何人。
参考文献: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V)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
新闻资料来源:
京华时报:“我希望社会能包容我”
凤凰时讯:全国道德模范刘霆将在广州做变性手术
部分专业资料来源:
维基百科:跨性别、变性、性别认同障碍词条
李银河博客:关注同性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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