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明确记载的汉人伯爵为孙均。
孙均(1777 - 1826)是四川总督孙士毅之孙。嘉庆元年(1796 年),孙士毅死后被追封公爵,孙均作为长孙承袭伯爵,同时入汉军正白旗,还担任散秩大臣一职。散秩大臣是清朝官制中的一种,无具体职掌,仅为清贵之职,通常由满、蒙、汉军旗人中的贵族或功臣子弟担任,孙均能担任此职,可见其在当时有一定的地位。
然而,孙均的爵位并未长久保持。嘉庆十一年(1806 年),孙均以自己残疾为由,奏请让堂兄承袭爵位。这一行为触怒了嘉庆皇帝,嘉庆皇帝认为孙士毅本就不应获得如此高的封赏,于是下令夺去孙均的爵位,并将其革去旗籍。这一事件反映出清代爵位承袭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皇帝对爵位封赏的绝对权威,即便已经授予的爵位,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被剥夺。
从更广泛的层面来看,清代异姓功臣爵位分为九等二十七级,伯爵是其中重要的一级。在理论上,存在其他汉人获封伯爵的可能性。因为清代在选拔和封赏功臣时,并非完全以民族为界限,只要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无论是满人还是汉人,都有机会获得相应的爵位。但在目前的公开资料中,除了孙均之外,并没有更多明确记载的汉人伯爵。这可能是由于历史资料的保存和流传存在局限性,部分信息可能已经遗失或尚未被发掘;也有可能是其他汉人获封伯爵的情况较为少见,或者他们的事迹不够突出,没有被详细记录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