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背景与犯罪事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为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分工实施犯罪。劳荣枝在娱乐场所物色作案对象,法子英则通过暴力手段实施抢劫、绑架及杀人。犯罪地点涉及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造成7人死亡。具体包括:
故意杀人罪:直接导致5人死亡,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
抢劫罪:致1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且具有入户抢劫情节。
绑架罪:致1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与判决依据法院认定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需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尽管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常州绑架事实(构成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数罪并罚,作出死刑判决。
一审宣判后的反应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其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宣判过程。案件后续将进入二审程序,最终结果需待上级法院审理后确定。
案件社会意义此案因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广泛关注。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同时,案件也警示公众,任何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