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大学在校生徐某利用肯德基App和微信平台点餐漏洞免费获取套餐,并分享给同学、出售获利,造成百盛公司损失20余万元,最终因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徐某于2018年发现肯德基App与微信平台间的点餐漏洞,具体操作分为两种方式:
方式一:在App中使用套餐兑换券下单并进入待支付状态后暂不支付,随后在微信平台对兑换券发起退款操作。退款成功后,若在App中选择退款,可免费再获得一张兑换券(相当于“复制”兑换券);若直接在App中完成支付,则可免费获得套餐,且原兑换券未被消耗。
方式二:通过反复操作上述流程,徐某实现了“一分钱不花拿套餐”或“一张券兑换多份套餐”的效果。

徐某不仅自己利用漏洞免费获取套餐,还将该方法分享给丁某等4名同学,形成小范围作弊群体。
为进一步牟利,徐某通过线上交易软件低价出售漏洞利用方法或“代点”服务,吸引更多人参与,导致损失范围扩大。

诈骗罪:徐某等人通过虚构事实(如正常支付订单)隐瞒真相(实际利用漏洞未支付),使百盛公司基于错误认识交付套餐,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传授犯罪方法罪:徐某将漏洞利用方法主动分享给同学并公开出售,属于“传授犯罪方法”行为,需与诈骗罪数罪并罚。
损失认定:累计造成百盛公司经济损失20余万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徐某等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技术漏洞的法律边界:发现系统漏洞后,用户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平台反馈)协助修复,而非利用漏洞牟利,否则可能构成犯罪。
网络行为的责任意识:分享作弊方法或传播漏洞利用技巧,即使未直接获利,也可能因“传授犯罪方法罪”被追责。
企业风控的必要性:企业需加强系统测试与安全防护,及时修复漏洞,避免因技术缺陷导致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