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经常会在影视剧中看到犯罪分子被抓到后,都是带着手铐脚拷,走在路上都发出铁链碰撞沉重的声音。
是所有在押人员都要带上手铐或脚拷吗,其实并不是这样。
对于行政拘留的人员吗,根本用不到手铐和脚拷,大多数人拘留一周到两周左右就放出去了。他们只是违法并没有犯罪,处罚力度很轻,也用不上手铐和脚拷。
现实中需要用到手铐和脚拷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犯罪被逮捕
当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抓捕时,都是被带上手铐的。只要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在抓捕归案时都会被带上手铐。回到警局审问时,可能还会带上脚拷,对于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人身限制更严格一些,一般是手铐脚拷一起上。
二,重刑犯
一些重刑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犯会被带上手铐脚拷。
对于死刑犯会被一直带手铐脚拷,直到执行死刑。对于其他重刑犯,则在出监房的时候带。
一些在押人员如果涉及重大案情,基本全程手铐,可能也有脚拷,这些一方面是限制其人身活动,保证其他人员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阻止其逃跑。
这些嫌疑人在罪名成立之后就变成了服刑人员,如果一开始也是严管级的服刑人员,还是在出监房后带手铐,如果后面监狱对其的管理严格程度降级,就可以不戴手铐了。
三,离开看守所时
当然这个不是指释放时,主要是在非释放状态下离开看守所时。
最直接的就是判决后罪名已经成立,嫌疑人身份已经转化成服刑人员了,这个时候要转入监狱服刑了,这个过程肯定是要被戴上手铐的。
当然,如果在押人员如果需要出去治病或者体检,为了防止逃跑或者出现意外,也是需要戴手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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