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易·系辞传》:“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吉凶,就是遇到某件事后,其结果对我们来说是有所得还是有所失。但失得的标准因人而异。比如,有些事我们是损失钱财,我们损失了几万块。对某些人来说,几万块的损失不痛不痒,与其说是凶不如说无咎(有小问题,但能补救);而对有些中产来说,还是有点肉疼,就是凶的程度;可是对极度贫困,连一万块都拿不出的家庭来说,损失几万就是有灾眚了(极凶)。反之吉也是一样。
那么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化凶为吉呢?当然有,而且不是一种。从对待事物的角度上,我们要是可以从不好的事情中学习良好的经验,凶也是吉;从为人处世上,“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多善念、善言、善行,自然逢凶化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