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宣判,认定其构成犯罪,权健公司被罚1亿元,束昱辉获刑9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3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违法所得被追缴。束昱辉当庭认罪服法。

权健公司自2007年起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会员,再以发展会员人数为依据返利,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例如,其产品成本可能仅几十元,但售价高达数百甚至上千元,通过“拉人头”模式快速扩张。这种模式本质是典型的传销行为,依赖不断吸纳新成员维持资金链,而非正常销售产品或服务。

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期间,多地曾对权健公司的经营模式展开调查并查处,但由于地方保护、利益关联或调查权限限制等原因,未能进行全方位深入调查。例如,部分地区仅针对局部违规行为处罚,未触及核心传销架构,导致权健公司多次逃过系统性打击,继续扩大规模。

随着利益追求加剧,尤其是收购天津权健足球队后,权健公司资金需求激增,传销网络进一步扩大。其不规范行为甚至渗透至足球领域,引发中超市场球员购买行为混乱。例如,通过高额转会费和薪资吸引球员,但资金来源涉及传销违法所得,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这种疯狂扩张最终使其陷入“灭亡前兆”,正如西方谚语所言“上帝要让一个人灭亡,必使其疯狂”。

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法院认定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权健公司被罚1亿元,束昱辉获刑9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其他被告人按情节轻重分别判刑3至6年及罚金,违法所得全部追缴。量刑考虑了传销规模、持续时间、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例如权健公司通过传销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束昱辉在审判中主动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这一信号表明,法律鼓励违法者主动承认错误、配合调查、整改问题,以避免错误扩大化。例如,主动自首可视为悔罪表现,符合刑法中“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款,但需以彻底停止违法活动为前提。

权健案宣判:束昱辉认罪,传销者服法

权健案凸显市场经济下法制的重要性。开放经济必须以法制为基础,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企业或个人追求利益时,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动,例如通过创新、合规经营或提供优质服务获取收益,而非依赖传销、欺诈等非法手段。权健公司的教训表明,剑走偏锋、目无法纪终将自食恶果,唯有遵守法律才能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