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李天一(现名李冠丰)的犯罪及服刑情况如下:

个人背景:李冠丰原名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是歌手李双江和梦鸽之子。曾就读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及美国Shattuck-St.Mary's School(沙特克圣玛丽学院)冰球学校。
打人事件:
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李冠丰(时年15岁,无驾照)与另一名司机殴打一对彭姓夫妇,导致对方头部流血。
事件被小区居民拦截后,李冠丰被拘留(未满15小时)。其父李双江随后到医院向伤者道歉。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对李冠丰处以政府收容教养一年,另一名涉案人员苏楠被逮捕。
轮奸事件: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于2月17日晚在海淀区某酒吧与李冠丰等5人饮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房间内轮奸。
2013年2月22日,李冠丰等5人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此时距其2012年9月18日解除收容教养仅半年。
案件审理过程:
2013年5月6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期间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前会议中,李冠丰的辩护律师要求调查组织卖淫和勒索的犯罪事实,但李冠丰本人在庭审中声称原告杨女士是陪酒女,双方为卖淫嫖娼关系(此说法未获警方证实)。
2013年9月26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冠丰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案的王某某(成年人)被判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弟)被判4年有期徒刑;张某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另一魏某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李冠丰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13年11月27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情况:李冠丰于2013年入狱,服刑10年后出狱,出狱后改名为李冠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