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针对人户分离人员和集体户人员的户口整顿工作,明确了整顿对象范围、整顿方式及办理流程,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具体如下:

整顿目标:清理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情况,确保户籍信息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办理方式:
市内迁移:若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其他区域,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小程序办理市内全域迁移。
跨市迁移:若实际居住地在外市,需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实际居住地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工作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整顿目标:清理长期滞留在集体户口的人员,督促其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或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方式:
迁出集体户:若已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需将户口从集体户迁至该住所。
市内迁移:若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其他区域,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小程序办理市内全域迁移。
跨市迁移:若实际居住地在外市,需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如单位、学校、人才市场等)。
实际居住地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工作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Q:人户分离人员不办理迁移会有什么后果?
A: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冻结户籍信息,影响后续办理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业务。
Q:集体户人员离职后户口怎么办?
A:离职后需将户口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可迁至实际居住地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迁回原籍。
Q:如何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
A: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小程序或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