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职政审不合格!

发表不当言论,尤其是辱华等违背爱国原则的言论,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职政审会不合格,相关人员会被取消录用资格。具体说明如下:

事件背景:2023年4月,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与控制研究所毕业的何某某,考录绍兴市新昌县乡镇(街道)公务员且处于公示期时,被网友举报曾在学生时期发表辱华言论。

发表不当言论,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职政审不合格!

调查过程:4月13日,新昌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组成工作小组,赴浙江大学与该校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相关知情老师谈话,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查实何某某2019年曾在浙江大学校内论坛CC98发表辱华言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被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处理结果:鉴于何某某发表辱华言论的事实,考察组认为其政治素质不合格,不宜录用为公务员。4月14日,何某某本人主动提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4月17日提交了放弃声明。即便其不主动放弃,也会按规定做出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没有任何姑息的余地。

报考公职的首要条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选调生等公职类考试,首要条件是讲政治,即爱国。这是公职人员必须坚守的基本底线,不爱国的人不具备担任公职的资格。

不当言论的后果: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微博等平台肆无忌惮发表过激言论,如侮辱英烈、歪曲历史、挑拨民族关系、组织参加不当活动(如小日子的夏日祭)等,只要被查实,政审很可能不合格。所以,在微博等平台有不当言论的,应立即删除,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