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后面一段与前一段风格似乎迥异,怎么看?

Queen乐队的Bohemian Rhapsody后面一段与前一段风格似乎迥异,怎么看?

这首歌由可分为6个部分:序曲、谣曲、吉他独奏、歌剧、硬摇滚和尾声。一首歌中风格、音调和音速如此的突然变化是摇滚乐中十分罕见的。乐队的另外两首歌《My Fairy King》和《The March of the Black Queen》中可以见到这种风格的雏形。

歌曲由降B大调上的五声部无伴奏合唱开始,虽然在MV中四个成员都假唱了,但这部分完全是默丘里一人声音的多轨录音。歌词中质问生活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然后以“no escape from reality(无法逃离现实)”作结。14秒后,三角钢琴的声音加入,默丘里的独唱和其他和声部分交叉进行。歌中的叙述者自称为“just a poor boy(只是一个可怜/贫穷的男孩)”但申明他“needs no sympathy(不需要同情)”因为他“easy come, easy go(来得容易去得快)”然后“little high, little low(时而高兴时而消沉)”;如果听立体声,“little high”和“little low”两句分别来自左右声道。贝斯的加入和熟悉的交叉手钢琴伴奏的开始标志这一部分的结束。

降B大调上熟悉的钢琴旋律重复两次后,默丘里的声音进入,他的声音逐渐从和谐轻柔变得情绪激烈。叙述者对他的妈妈说他“just killed a man(刚刚杀了个人)”,“a gun against his head(用枪抵着他的头)”从而毁了自己的人生。怀特勒(Whiteley)评论这段“忏悔”为“对女性给予新生的能力的肯定和对赦罪的需求.”多彩的贝斯线变调为降E大调,加强绝望的情绪。就在此时(1:19)泰勒的鼓进入(和《We Will Rock You》相同的1-1-2节奏),叙述者在新的音调中开始第二次祈求他的“妈妈”,重复使用之前的主旋律。他对自己“making you cry(让你哭泣)”感到遗憾然后劝妈妈“carry on as if nothing really matters(继续生活下去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句短小下降的钢琴旋律变奏引入第二节。

第二节开端重复了两次第一节的降B大调旋律,叙述者由于自己的杀人行为变得消沉而崩溃(梅的吉他在1:50时进入,模仿钢琴的高音部分)。唱“sends shivers down my spine(我的脊柱抽搐发抖)”这句时,梅在吉他琴桥另一边的弦上弹奏来模仿树铃的音效。叙述者说了再见,声明自己要走了“to face the truth(去面对现实)”承认“I don't want to die / 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我不想死,有时我希望自己根本没有被生出来过)”。正是此时吉他独奏进入,结束了这一部分。

当默丘里唱出“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有时我希望自己根本没有被生出来过)”时,乐队演奏变得激烈,引入布莱恩·梅作曲并演奏的吉他独奏,连接起谣曲和歌剧这两个部分。当下降的贝斯线奏出新音调,整个乐队在3:03突然静止,只剩钢琴在A大调上轻声的和弦断奏。

节奏和和声的一连串快速变化引入伪歌剧部分,包括大量复杂的多轨录音演唱,描绘了叙述者坠入地狱的情形。乐句的能量不断变化,从默丘里伴着钢琴一个人的声音,到贝斯、钢琴、鼓和定音鼓支持下的多声部合唱。梅、默丘里和泰勒每天连续唱自己的声部10到12个小时,创造出180个分开的录音,以取得合唱团的效果。这些录音再合并为连续的次混音。

歌剧部分结束后引入一段侵略性的硬摇滚/重金属风格的插曲,默丘里创作了这部分的吉他重复段(Guitar riff)。在4:15,默丘里唱出双轨录制的愤怒歌词,对象“你”没有特别指明。叙述者指责他或她对自己的背叛、侮辱,坚持说“can't do this to me, baby(不能这样对我,宝贝)”,可以理解为是对谣曲部分中某些事件的闪回。接着是三句上升的吉他旋律,然后默丘里在钢琴上奏出该旋律的降B大调版,歌曲逐渐放缓进入尾声部分。

《纽约时报》评论道:“此曲最显著的特点是宿命论的歌词。”默丘里除了提及此曲有关感情关系,拒绝对他的创作作出解释,整个乐队仍然守着这首歌的秘密。

这首歌是属于那些有梦幻感的歌之一。我认为人们应该就直接去听,去思考,然后他们会对它的含义产生各自不同的想法……《波希米亚狂想曲》不是凭空诞生的。虽然它是半开玩笑的伪歌剧,我还是做了点功课的。为什么不呢?

然而,乐队在伊朗发行的精选集盒式卡带中包含了一本小册子,上面有波斯语的翻译和解释。在解释中,《波希米亚狂想曲》是关于一个年轻人意外杀了人,像浮士德一样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行刑前的夜晚,他用阿拉伯语呼喊上帝“太斯米(Bismillah)”,在天使的帮助下从魔鬼伊布力斯手中重新得到自己的灵魂。

评论家们仍然在不断推测歌词背后的含义。一些人认为歌词描述了一位自杀的杀人犯被魔鬼追赶,或者是一次行刑前发生的事件。后一种解释指向加缪的小说《局外人》作为可能的灵感来源,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年轻人忏悔自己的冲动谋杀,在行刑前得到顿悟。其他人认为歌词只为配上音乐而写,没有特别的含义,如默丘里自己所说“任意的、押韵的胡言乱语”。

还有一些人把它诠释为默丘里对个人私事的一种表达。

我觉得维基百科可以解决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