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选民基督教词条“上帝的选民”

上帝的选民基督教词条“上帝的选民”

基督教中的"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源自《旧约全书》。在《旧约》中,上帝选择了以色列民族作为他的选民,以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在《申命记》第七章中,摩西训诫以色列人,称上帝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他们,因为上帝专爱他们,而非因为他们的数量多于其他民族。基督教兴起后,"上帝的选民"概念有了更广泛的含义,指的是在尘世中因崇拜上帝而蒙受其恩宠的基督教徒。保罗在写给非以色列族的歌罗西的信中,也称他们为“上帝的选民”。在现代西方文明的背景下,尽管"上帝的选民"的宗教含义保持不变,所指的对象却转向了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颖而出的新教徒。新教徒在"上帝的选民"意义上常常以以色列人的继承者自居。约翰·加尔文是新教的主要领袖之一,他的基督教新教教义明显包括这方面的内容。加尔文并没有否认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他在一本书中写道,上帝“选择以色列人作为他自己的信徒”。然而,他提出的新教神学理论改变了上帝的选择方式。信仰得救的“预定论”是加尔文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即上帝预先决定了世界的一切事物和事实。基于预定论,上帝以其绝对的意志对世人进行挑选,被挑选中的人就是上帝的选民,其他则为弃民。个人的成功与失败、发财与破产,是区分二者的标志。当然,“预定论”在加尔文教义中并非完全起着一种消极作用。人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只能以自己在尘世的行动来确定和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由此引发新教徒的“天职观”。新教徒认为,他们以聆听上帝的召唤作为上帝的选民来到世间,他有按照上帝所规定的信条改变和复兴世界的责任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