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工作单位协商不成,存在纠纷

高某,男,59岁,与原来的工作单位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纠纷,7月4日当天,高某在家怎么寻思怎么生气,越想越不顺心,于是他带着水果刀,就来到原来的单位跟其他的工作人员进行他工作事情的协商。但是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两个人产生了很多的口角,一怒之下,高某就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砍伤了另一名男子的后背。
就在案发的时候,周围的人看见高某掏出了水果刀,于是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过好在就是受伤的人员已经被120急救车拉走了,目前是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高某也已经被警方抓获。

二、辞退符合法律才是主要
通过这件事上我们不难看出,高某跟原来的用人单位一定是辞退和工资上面的协商不成,高某原来在这个单位工作,他被这个单位辞退,理论上应该享受n+1的赔偿,如果双方没有签订法律合同的话, 那么高某可以享受双倍工资的补偿,也就是说工资要按照双倍赔偿给他。双方之间肯定是就这个赔偿协商的问题产生了很多的口角协商不成功,高某才会出手伤人。

这就给了我们很多的警醒,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法律法规给员工进行适当的赔偿,来保证他们未来在一段时间之内没有工作时候的生活能力,而被辞退的人员也不要慌张,如果自己确实因为年纪比较大,或者说是没有什么敬业能力的话,我们在拿到这笔辞退补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其他的行业去工作,不能强行的去质问企业为什么要辞退他,因为辞退和聘用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双向的选择而不是单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