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灭绝(功能性灭绝)的概念是什么?

物种灭绝(功能性灭绝)的概念是什么?

概念上,物种灭绝是指一个物种或分类单元的所有个体死亡。这包括“该物种或分类单元的所有成员死亡,没有任何现存后代”的状态和“该物种或分类单元的所有成员死亡,但有演化为不同物种的现存后代还活着”的状态,后者可以称作“伪灭绝”。

功能性灭绝是指一个尚未灭绝的物种或分类单元已达以下状况:

人类现有的观测能力有限、用于研究非人生物的经费和人力有限,能调查和监控的范围远小于“整个地球”。因此,有足以说服大部分相关学者或 IUCN 工作人员的证据显示一个物种已灭绝,就可以将其保护状况标记为灭绝了。在 IUCN 红色名录中,多年未被再观察到、估计已经功能性灭绝、不确定最后一只个体是否死亡的物种会被标记为“极危,可能已灭绝”。

历史上,被人标记为灭绝的一些物种时隔多年再次出现,人们不得不修改其保护状况。这样的物种被称为“拉撒路分类群”。例如巨水鸡(学名:Porphyrio hochstetteri)曾于 1898 年被标记已灭绝,后于 1948 年发现其存活个体,保护状况从灭绝改为濒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