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我只是个自学《资本论》的大学生嘿嘿,也许解释的不够透彻也请拍砖哈。
首先,我们知道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好比老王家开了个食品加工厂生产饼干,他要是做了饼干自己吃,那这饼干就不算是商品而是他自己的劳动产品,而劳动产品是由生产者生产并由生产者支配的(就像老王可以选择吃了饼干或者把它转送给邻居啥的都可以),此时我们可以说“生产者主宰了它的命运”。
而如果老王觉得自己做的饼干不错要向外出售呢?那么涉及了交换过程的劳动产品——饼干就转而成了商品。饼干在成为商品开始交换之后呢,生产者就要开始计算盈亏了是吧,那么这时候,饼干作为商品,它的口味、质量、营养……等等自身因素是不是决定了它是否能够卖出去还有它是否能够为生产者老王带来盈利啊?(我们这里忽视了商品营销等因素的影响,因为个人认为,商品的价值终究是由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那么老王作为一个追求利益的生产者,他的盈亏是不是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而由商品决定呢?也就是说,在此时是不是可以说“商品主宰了生产者的命运”了呢?当然也许有人会说老王可以通过改进工艺、商品营销来盈利,那么请注意:不管怎样,老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商品服务的,因为老王的利益终究要通过商品的成功交换来获得。
所以说,由此生产者产生了对于商品的崇拜,也就是所谓的商品拜物教,当然这里的拜物教也不是我们平常所熟见的那种宗教,它只是表达了一种生产者对于商品的崇拜和为商品服务的含义。
你想啊,它决定了你的命运,而你也甘心为它而服务,这算不算是崇拜呢?[说的不好还请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