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陈慧珊的tvb影视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个时候“职业女性”我能代入的最具体的形象就是陈慧珊饰演的角色了,不论是《鉴证实录》的聂宝言,还是《创世纪》的Helen。
但是《鉴证实录》的聂宝言,其职业是法医,这对当时年纪还小的我,还是有点怕怕的。
但是律师就不一样了,我脑子里的律师形象:睿智,干练,聪慧。
她们心细如发,能够发现证据不足或者矛盾之处。
她们敬业大胆,哪怕得罪人,也要还原真相。保护了那些真正含冤的人。
她们能言善辩,思维敏捷,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每次都看得我既紧张又热血沸腾。
而职业外,她们有自己的爱情故事。未必完美,但真实有趣,又不影响工作。
后来,我长大了。
知道了原来我们的法律体系并不一样,他们是英美法系,而我们是大陆法系。
而真正的庭审,也根本不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
不论是哪个法系,影视剧终究是影视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