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夫妻二人可以分摊扣除,也可以一人扣。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收入水平较高的哪一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项附加扣除是2018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亮点,也是新版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新增的内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务院为此专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以下简称“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相关规定
《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
1.扣除标准
按照纳税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教育阶段
纳税人子女接受的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学前教育是指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阶段。
3.扣除方法
可以有两种扣除方法供纳税人选择:
(1)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说明: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子女境外留学的扣除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其子女教育附加扣除与境内接受教育扣除方法和标准一致,但是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5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3.特别说明
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费用扣除标准是每个孩子每月扣除1000元,因此:一个孩子夫妻双方共扣除1000元,两个孩子夫妻双方共扣除2000元,三个孩子夫妻双方共扣除3000元,以此类推。
子女教育费扣除与子女的出生是否曾经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关。
1.扣除标准及扣除时长
扣除标准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两种标准:
(1)学历(学位)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最长可以扣除48个月;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转移父母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资料备查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4.继续教育费附加扣除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 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吗?
答:不可以。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1.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时间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除方式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大病医疗的范围
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0元,就可以扣除。
5.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6.大病医疗费附加扣除的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5)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1.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期限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扣除方式
(1)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各自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资料被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的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2)怎么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3)扣多久?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240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扣除标准
根据《附加扣除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分为三类: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得扣除住房租金。
上述标准中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扣除对象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4.住房租金附加扣除的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2)怎么扣?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
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但是假如纳税人工作在北京市,在河北燕郊租房,就不符合扣除条件了。
(5)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1.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被赡养老人的范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赡养老人附加扣除的具体问题解答
(1)谁能扣?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2)怎么扣?
答: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3)扣多久?
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
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2000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我能不能每月扣2000元,我弟弟不扣除?
答:不可以。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答:不能。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元每月?
答:不可以。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