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究竟开始于什么时候?

计划生育究竟开始于什么时候?

如果说中央什么时候有这个想法,大概是在1953年。当年的9月29日,周恩来总理曾经在某个报告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大致算了一下, 我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一千万, 那么十年就是一万万。中国农民对生儿育女的事情是很高兴的, 喜欢多生几个孩子。但是, 这样一个增长率的供应问题, 却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可见,当时的人口压力已经比较严重了。

当我们回看历史的时候,会发现国家在“鼓励生育”和“计划生育”之间徘徊很久。

大概的历史分期如下:

1.建国至1953年:禁止节育,鼓励生育

1950 年4 月20 日,国家卫生部和军委卫生部联合发布了《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规定“为保障母体安全和下一代生命,禁止非法打胎”。

1952 年,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卫生部制定了一个面向全民的《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

2.1954—1957年:主张节制生育

最明显的信号就是马寅初先生受到毛主席的接见并承认其在控制人口方面的思想

1955 年3 月中共中央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的批示中明确指出, “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 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

3.1958—1960年:受反右影响

很不幸,当时中国政治动荡,受到“反右”的影响,马寅初教授被打倒,而中央对于人口的观点也开始发生变化。

比如,毛泽东1957 年说人口“少生一点就好了” ,但是1958 年则认为“ 现在还是人少”, “人多议论多, 热气高, 干劲大”

4.1960—1970:计划生育思想开始复苏

1962 年12 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这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5.1970—1980:形成计划生育政策

因为当时经济受到严重破坏,有种观点是认为:国家是想把经济滑坡的责任一揽子推到人口问题上。

1970 年2 月周恩来在全国计划会议上提醒人们:“七十年代人口要注意计划生育” 。同年6 月周恩来指出:“计划生育属于国家计划问题, 不是卫生问题, 而是计划问题。你连人口增加都计划不了, 还搞什么国家计划!”

1973 年,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正式提出了“晚、稀、少”政策,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1978年6 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晚、稀、少”的内涵; 会议还提出了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新要求。、

虽然这时候提出并推广政策,但是还没到我们现在普遍认为的“一孩政策”时期。

6.1980—1990:逐渐形成一孩政策

1980 年6 月25 日,党中央向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送公开信:《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这在学术界被认为是一孩政策的开端

但是在当时,一孩政策受到农村地区的抵制,计生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矛盾很大,基于此出现下一个文件:

1984 年4 月13 日中央转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七号文件,主要是:①在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 ②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③严禁徇私舞弊,对在生育问题上搞不正之风的干部要坚决予以处分。

这个文件有两个效果:1.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 2.开口子,也就是我们后来常说的:农村夫妇如果第一胎是女孩,那么准许生第二胎,坚决杜绝第三胎。

7.1990—2002:形成法律

1991 年5 月1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实际生育控制能力与政策间的差距,实事求是地做出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2001 年12 月29 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2002 年9 月1 日施行) 。

8.2015年::废除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发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历史就是那么多。

其实人口问题很复杂,不单单是人口数量的问题,主要还是人口结构问题。并且牵扯到低生育率陷阱、劳动力数量、抚养比、人口红利、养老金、退休制度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总的来说,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还是有点晚,如果能提早十年放开就最好了。

参考文献:

马小红、《中国人口政策60年》

梁中堂、《我国人口政策的历史与发展》

冯立天,《50年来中国生育政策演变之历史轨迹》

(引用不规范,不要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