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兰芳,1937年,她拜男班著名小生支维永为师,专攻花旦。
1940年满师后,陈兰芳参与了由徐玉兰、尹桂芳等名家挂名的戏班演出。
1942年至1944年,陈兰芳与庞天雅合作,组班演出于浙江嵊泗和苏州等地。
1945年,陈兰芳与鲍玲贞搭档,分别在上海皇宫剧场和杭州望湖楼老商场演出。
1946年起,陈兰芳与陈佩卿、陈少鹏等人合作,先后在上海的“万国”、“中华”等戏院领衔演出。
1949年7月,陈兰芳加入玉兰剧团,担任二肩旦。1952年,她随团参加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文工团越剧队。
1953年春,陈兰芳随队赴朝鲜慰问志愿军,成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停战谈判代表团政治部文工团越剧队的演员。她不仅为志愿军官兵和朝鲜军民演出,还参与战地服务工作。
1954年初,陈兰芳随队回国,编入华东戏曲研究院任越剧二团演员。1955年,她转至上海越剧院二团担任演员。
在与徐玉兰、王文娟等名家合作期间,陈兰芳扮演了众多重要角色。其中包括《西厢记》中的红娘、《春香传》中的月梅、《追鱼》中的金牡丹、《红楼梦》中的薛宝钗、袭人、《碧玉簪》中的李夫人、《打金枝》中的皇后、《乔老爷上轿》中的小姐、《朝阳沟》中的二婶等。
1954年,陈兰芳荣获华东区戏曲会演表演二等奖。
陈兰芳,(1885—1969) 广东东莞人。早年曾到香港谋生。回东莞创设陈泰记,生产爆竹、烟花。后又承继叶兰泉在九龙开设广万隆爆竹庄,遂垄断香港的爆竹业,并将产品打进国外市场。1920年后又在澳门、佛山等地开设分厂。至抗日战争前,已执全国爆竹、烟花生产和出口之牛耳,被誉为“爆竹大王”。此外,还经营航运业。曾任香港东华三院社团总理、保良局绅董、乐善堂董事、澳门商会值理、东莞工商总会副主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