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搞副业吗?

公务员可以搞副业吗?

公务员可以搞副业。但是需要避开6个违纪违规违法的坑。

一是经商办企业的坑。不得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妥妥违反党纪政纪。

二是违规兼职的坑。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社团兼职,现在高校也不让兼职了。

三是未申报的坑。按照党内两项法规规定,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四是与职权相关的坑。不能从事与职权相关的事业,如法官业务帮着人起草法律文书,证监会干部业余帮着企业起草上市材料,银监会职工业余帮着企业起草申请贷款文书。

五是占用工作时间的坑。

六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坑。领导干部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题词、题字,更不能靠这个收稿费、润笔费。

在避开前面所述6个坑的前提下,可以有一些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这些通常是合法的副业。

一,劳务收入。

公务员从事书画、写作、咨询、审稿、讲学、开滴滴、送外卖等劳务收入都可以,但是要与公务员的职权无关。像某组织部就有级别挺高的领导在社会上讲公文写作,圈内人都知道。过去海岩在北京市公安部门工作期间写《便衣警察》等小说,当年明月在某海关工作期间写《明朝那些事儿》,这些公职人员出版所得都是合法收入。审稿费、咨询费要避免与职责、职权相关,如果某县宣传部干部的职责就是审稿,那么收取审稿费就是违纪,如果他审的稿与新闻宣传职责无关,是某考古领域学术论文的稿子,通常来说不构成违纪,但是这篇学术论文作者如果是他管辖业务范围内某报社老板的博士论文,并且审稿费远高于业内标准,那就涉嫌违纪了。

从公开的新闻上看,有两则新闻算是公务员从事劳务性活动是否违纪具有代表性的事件:

2016年安徽黄山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在当年5月份注册了滴滴,结果在参加某会议时顺路接单被举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9年1月,一名扬州市宝应县的网友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留言:你好,由于生活压力较大,咨询下公务员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是否违纪?

宝应县纪委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的回复称——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

为什么公务员2016年开滴滴违纪,2019年送外卖不违纪呢,是因为2018年修订发布的《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明确从事营利性活动构成违纪的前提必须是违反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和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均在从事营利性活动前增加了“违反有关规定”作为前置条件,因此向组织报告后,从事与职权无关,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劳务活动,是不违反纪律的。

二,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等要素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期货、收藏品、车辆)和不动产(如住房、商铺、林木、宅基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诸如出租自有车辆等闲置物品,出卖闲置物品或者升值的收藏品,等等。当然,具体操作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比如出租自有闲置车辆不能用于营运,不能是七座以上,应该依法纳税等等。

三,处级干部上述收入需要申报

如果是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上述收入所得需要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进行申报。有关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下面做个党内警告处分不同情况下影响期长短的小测试:

1. 一般情况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2023年印发的《条例》第十条规定,其处分影响期应为____。

2. 本人无党内职务,本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而改为严重警告的,依据规定影响期为____。

3. 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尚未结案的,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确定其严重警告影响期为____。

4. 违纪行为跨新旧时段,一部分2016年1月1日之前,一部分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合并处理给予严重警告的,其处分影响期应确定为____。

欲知答案,请在微信公众号“西窗烛影2020”查看2026年4月4号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