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者、法官的槽点各不相同。
学者说《法学评论》这本核心期刊到底有没有好好审查论文,有没有因为是武大自己的刊物而那啥。
法官说你作为一个学者代理了一个案件然后输了就对我们发牢骚,合适吗。
从孟的回复来看似乎态度比较坚决,认为自己并没有哪里错了。
关于具体的案件的再审和二审判决书:(2013)民申字第820号;(2011)浙商终字第62号。
再附一篇“法官之家”公号的文,有事件的起因和发酵,以及一些评论:
追加一篇贺卫方教授的文,值得一看:
今天又有更新之易延友教授关于案件本身的讨论:

学者、法官的槽点各不相同。
学者说《法学评论》这本核心期刊到底有没有好好审查论文,有没有因为是武大自己的刊物而那啥。
法官说你作为一个学者代理了一个案件然后输了就对我们发牢骚,合适吗。
从孟的回复来看似乎态度比较坚决,认为自己并没有哪里错了。
关于具体的案件的再审和二审判决书:(2013)民申字第820号;(2011)浙商终字第62号。
再附一篇“法官之家”公号的文,有事件的起因和发酵,以及一些评论:
追加一篇贺卫方教授的文,值得一看:
今天又有更新之易延友教授关于案件本身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