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小说集<红玫瑰与白玫瑰>主要讲了什么?

张爱玲的小说集<红玫瑰与白玫瑰>主要讲了什么?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星期,原著有18万字,我用了1.8万字记录了书本的所有内容,算是一个比较详细的梗概,没空看完整部小说的,看完这个梗概就几乎不会有落下的内容了。黑体字是引用的原文。

【目录】

年轻的时候>>>花凋>>>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散戏>>>殷宝艳送花楼会>>>桂花蒸 阿小悲秋>>>等>>>留情>>>创世纪>>>郁金香>>>多少恨

1【年轻的时候——角色及情节】

——男主人公潘汝良是一个孤零零的旁观者,过度的鄙夷与淡漠使他的眼睛变为淡蓝色。潘汝良在家中不爱开口说话,可以说是一个不怎么要紧的人。他打心底里看不起那个会在晚餐后用茶杯喝酒、吃油炸花生的父亲,认为那是一种高尚的下流;他看不上没有受过教育、闲下来只会听绍兴戏的母亲;看不上在一般大学里读书、成日涂脂抹粉、既不怎么美又不肯安分的两个姐姐;最让他痛心疾首的是父母将自己与那一大群不懂事、孩子气的弟妹混为一谈。正因为如此,他利用晚上的时间到专修学校学习德文,一方面对学医科的他有所帮助,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同家人坐在一桌吃饭。

潘汝良读书有一个习惯——握着铅笔在书头上勾画一个人脸的侧影,而且永远永远都是那一张脸,他的书画满了这样的一张侧脸。偶然的一天,他在学生休息室里温习功课,邂逅了一个与他一直以来所画侧脸完全吻合的女人。他朝这个俄国女人发了一阵怔,俄国女人自然是发现了,因此她探过身来向他的书上望了一望,误以为潘汝良的书上的侧脸是自己,于是主动向潘汝良搭讪,甚至提议与潘汝良互相学习对方国家的语言。这短暂的相处,让潘汝良认为这个名叫沁西亚的俄国女人与他的母亲、姐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女人,因此心生好感,甚至动了向她求婚的念头。

隔天,当他按照约定来到了学习德语的外滩苏生大厦,见到的却是一个头发油腻、吃着简便午餐、在写字台底脱掉高跟鞋穿肉色丝袜、有着复杂家庭背景、吃点心时把书摊开来当碟子,让碎糖与胡桃屑撒在上面,吃完后毫不介意合上书的邋遢女人。然而,潘汝良是为了恋爱而恋爱,因此他单拣沁西亚身上诗意的部分去回味。

在一番思索过后,潘汝良认定相比于爱情和婚姻,自由更宝贵一筹,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沼里。因此他下定决心不再继续向沁西亚学习德文。他来到沁西亚工作的地方准备“摊牌”,却听到沁西亚将要结婚的消息。他以为自己已经够傻的了,为了恋爱而恋爱,却没想到沁西亚更傻,为了结婚而结婚。即便如此,潘汝良还是参加了沁西亚的婚礼。整场婚礼,从神甫到唱诗班领袖,甚至是新郎都显得愚蠢至极,而只有沁西亚是美丽的。

“汝良不能不佩服沁西亚,因而佩服一切的女人。整个的结婚典礼中,只有沁西亚一个人是美丽的。她仿佛是下了决心,要为她自己创造一点美丽的回忆。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她自己为自己制造了新嫁娘应有的神秘与尊严的空气,虽然神甫无精打采,虽然香伙出奇地肮脏,虽然新郎不耐烦,虽然她的礼服是租来的借来的。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汝良一阵心酸,眼睛潮了。”

潘汝良没有与沁西亚道别便离开了婚礼。过了一段时间,潘汝良得知沁西亚病后便去她家探望,在沁西亚的床头,他看到了她的结婚照,看到曾经灵动的女人变得淡漠与无趣,看到她淡蓝的眼睛没有了颜色。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2【花凋——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郑川嫦,一个在21岁死于肺病的女孩,曾经她也有过极其丰美的肉体,峻整的鼻峰,薄薄的红嘴唇和清炯炯的大眼睛。川嫦在郑家是最老实的一个,同时也是最小的一个女儿,因此难免要被几个姐姐欺负。郑家人的相貌都是出奇地好,他的父亲郑先生长得像广告画上的标准上海青年绅士,俊俏的郑夫人领着俊俏的女儿们在喜庆集会里总是最出风头的一群。郑家的财政系统是最使人捉摸不透的,不知怎么一卷就把郑夫人那点积蓄卷得荡然无存。郑夫人毕竟不脱妇人习性,明知是留不住的,也还要继续的积,家事虽然乱麻一般,乘乱里她也捞了点钱。说不上来郑家是穷是阔。呼奴使俾的一大家子,住了一幢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朗朗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架无线电是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佣人们因为积欠工资过多,不得不做下去。为门第所限,郑家的女儿不能当女店员、女打字员,做“女结婚员”是她们的唯一出路。

川嫦好不容易熬到姊妹们一个个都出嫁了,郑夫人却开始帮川嫦张罗婚事。正巧大姑爷有个同学从维也纳回来,便介绍给了川嫦。此人习医,名叫章云藩。起初川嫦觉得他不够高,不够黑,说话也不够利爽,措辞过分谨慎留神,“好”是“好”,“坏”是“不怎么太好”。“恨”是“不怎么太喜欢”,然而几次一见面,她却为了同样的理由爱上他了。双方一来二去的请客,各方面已经有了“人事定矣”的感觉。恰逢中秋节,郑夫人邀章云藩来家吃晚饭。凑巧地是,郑先生在前一天把郑夫人一只戒指押掉了,第二天过节,郑夫人气得脸色黄黄的,不肯入席。就这样,章云藩在这顿饭的功夫里见证了郑家的混乱与窘迫:

“那孩子只顾把酒席上的杏仁抓来吃,只吹了一声口哨,把家里养的大狗唤了来,将鞋在狗背上塌来塌去,刷去了泥污,郑家这样的大黄狗有两三只,老而疏懒,身上生藓处皮毛脱落,拦门躺着,乍看就仿佛是一块旧的棕毛毯。”//

“送上碗筷来,郑夫人把饭碗接过来,夹了点菜放在上面,道:‘拿到厨房里吃去罢,我见了就生气。下流胚子--你再捧着他,脱不了还是个下流胚子。(这个孩子属妾生)’”//

奶妈把孩子抱到厨下,恰巧遇到郑先生从后门进来,见这情形,不由得冲冲大怒,劈手抢过碗,哗浪浪摔得粉碎,那孩子哇哇大哭起来。//

’打杂的问道:“还是照从前,买一块钱散装的饼干?钱我先垫着?”//

......

庆幸地是,即便章云藩见识了如此尴尬的场面,却依然没有半点不高兴,对于她的家庭,他一切都可以容忍。就在两人感情不断升温的这时,川嫦病了,半年多一直没好。川嫦一天天消瘦下去,好在云藩答应她,自己会继续等待。

奇迹终究是没有发生,两年过去了,川嫦成了骨痨,云藩也有了新的女友,名叫“余美增”。这是一个很胖的女人,与瘦削的川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川嫦心里产生了三种感觉,一是放心,因为这女人容貌平凡;二是嗔怪,不解云藩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次等的女人;三是不平,川嫦认为只有风华绝代的女人才配得上云藩。但那又怎样呢?川嫦已经好不起来了,或者说没有资本好起来,郑夫人存的钱败光在为川嫦的治疗上,郑先生不愿意继续花钱来挽救一条无法挽救的生命,她自知成为了负担,因此动了自杀的念头。然而她生存在一个连自杀都需要钱的地方,而这正是他们家最缺少的东西,无奈,她只好被动地等待病痛将她消耗殆尽。

她终究是死了,死在尝试自杀的三星期后。

3【鸿鸾禧——角色及情节】

——故事围绕着娄家上下筹备大少爷娄大陆及其新婚妻子邱玉清的婚礼展开。娄家两姐妹二乔和四美,总爱在背后议论未过门的大嫂邱玉清——从她平板的身材、谎报的年龄,到她铺张浪费地置办嫁妆,再到她对自己哥哥的高攀,甚至连邱玉清的两个表妹棠倩和梨倩也不放过,认为她们对自己三哥虎视眈眈,居心不良。

无论是娄家两姐妹还是新娘邱玉清,各人都觉得后天的婚礼中自己是最吃重的角色。对于二乔四美,玉清是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雪白耀眼的“完”字,而她们则是精彩的下期预告。

对二乔四美、棠梨倩梨来说,这场婚礼是她们展示自己的良机,婚姻对她们而言是值得被憧憬的,是需要物质匹配的。而婚姻对于娄太太来说,更像是一场作秀以及一趟发现自己“不够”的悲哀旅程。之所以说她的婚姻是一场秀,是因为她那热爱表演的丈夫——娄嚣伯。

他的作秀表现为:

“当着人,他向来是让她三分的。她平白地要把一个泼悍的名声传扬出去,也自由她;他反正已经牺牲了这许多了,索性好丈夫做到底。她向来多嫌着旁边的人的存在的,心里也未尝不明白,若是旁边关心的人都死绝了,左邻右舍空空的单剩下她和她丈夫,她丈夫也不会再理她了;做一个尽责的丈夫给谁看呢?她知道她应当感谢旁边的人,因而更恨他们了。”

“玉清的长处在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它把每一个人里面最上等的成分吸引了出来。像他爸爸,一看见玉清就不由得要畅论时局最近的动向,接连说上一两个钟头,然后背过脸来向大家夸赞玉清,说难得看见她这样有学问有见识的女人。”

而她的“不够”表现为:

看见他太太就可以一连串地这样说下去:“头发不要剪成鸭屁股式好不好?图省事不如把头发剃了!不要穿雪清的袜子好不好?不要把袜子卷到膝盖底下好不好?旗袍叉里不要露出一截黑华丝葛袴子好不好?”

“其实连做鞋她也做得不甚好,即使是粗针大线,尖头微向一边歪着,从前的姊妹们看了要笑掉牙的。”

娄太太冒雨坐车前去一个医院院长家,请他为自己儿子的婚礼做证婚人。“娄太太又递了两桶茶叶过来,李太太极力推让,娄太太一定要她收下,末了李太太收下了,然而,被三十年间无数的失败支撑着,他什么也不怕,屹然坐在那里。”临走时,娄太太心里到底有点发慌,没走到门口先把洋伞撑了起来,出房门的时候,过不去,又合上了伞,重新洒了一地的雨。

娄太太由自己儿子的婚礼,回想到自己从前对婚礼的憧憬,对比如今婚姻给她带来的那阵温柔的牵痛,使她感到心悸。她越来越看清,婚姻不同于婚礼,婚礼时的吹锣打鼓、热闹喜庆终将归于寂静,而婚姻生活中的琐碎与小心机,却能持续折磨人到天荒地老。这难以跳脱出来的困境让她走神在丈夫的假模假式里,只能靠响亮的笑声强撑过去。

4【红玫瑰与白玫瑰——角色及情节】

男主人公佟振保,是一个出身寒微、靠着半工半读出洋留学、归来后在老牌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位置的男人,他的生命里有过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他白到笼统的妻,一个是红玫瑰——他热烈的情妇,对待这两个女人,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

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佟振保都算得上是一个面面俱到的男人。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立;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除了妻子和情妇,佟振保生命中还有过两个不要紧的女人,第一位是个妓女,那是在振保暑假去巴黎旅行时在大街上遇到的,对佟振保来说,他人生的第一次与妓女共度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这个总是担心自己身上有异味的女人,让佟振保沮丧地发现,即便自己付了钱也成为不了她的主人,因此他下定决心要创造一个袖珍世界,做这个世界里绝对的主人。

第二个女人是在振保在英国留学时认识的——玫瑰。因为这初恋,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在佟振保离开英国前,他送这初恋回家,佟振保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玫瑰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的自制力,他过后也觉得惊讶,他竟硬着心肠把玫瑰送回家去了。临别的时候,他捧着他的湿濡的脸,捧着呼呼的鼻息,眼泪水与闪动的睫毛,睫毛在他手掌心里扑动地像个小飞虫。以后他经常那这件事来激励自己:“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

佟振保回到上海后,与弟弟佟笃保一同租住在他老同学王士洪的公寓里。搬家的这天,佟振保见到了王士洪太太——王娇蕊,室内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衣上揩了一揩。溅了点肥皂沫子到振宝手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对佟振保而言,王娇蕊的无拘无束仿佛玫瑰转世,那吸引力是持久不退的。恰逢王士洪出差新加坡,刚回家的在振保看见了正在打电话给情夫孙先生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辣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衣服似乎做的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绸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娇蕊与振保一同坐下聊起天来,在这么一会功夫里,振保领教了娇蕊强大的撩汉技能,他不知道是她的身子在作怪,还是被她那未发育完全的放浪精神所吸引。“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也许这是唯一的解脱的方法。为什么不呢?他有许多情夫,多一个少一个,她也不在乎。”佟振保为自己产生这种念头而觉得羞惭,于是决定着手找房子搬家好躲着她。但他终究是放不下她,听见她的琴声,他立在玻璃门口,久久看着她,他眼睛里生出泪珠来,因为他和她到底是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

娇蕊头一次爱得认真,习惯了其他男人对她的全心全意,却忘了这次是棋逢对手;她盘算着与王士洪离婚,再嫁佟振保,却不曾想到这个男人看待前途比爱情重得多,他得知娇蕊写信把两人的事情告诉了士洪时说道:“娇蕊,你要是爱我就不能不替我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他的看法同我们不同,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到她,她就只依靠我一个人。社会上是决不肯原谅我的——士洪到底是我的朋友。我们的爱只能是朋友的爱。以前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你,可是现在,不告诉我就写信告诉他,都是你的错了。···娇蕊,你就说是同他闹着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多么精辟的事后总结,多么难以撼动的大孝。她朝着他哭,她的自尊只允许她哭而不允许她说,她以为能把他哭回来,可终究是落了空,他没有娶她,而她却仍是离了婚,动真格的怎么就大多是女人呢?

在母亲的眼泪攻势下,佟振保答应娶妻——孟烟鹂。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容姣好、性情温和、从不交际。她是一个传统女人,听话、规矩,甚至有点迟钝,也正因为如此,她的乏味是自然而然的,他的厌倦也是按部就班的,不过多久,振保开始了宿娼。他对于妓女的面貌不甚挑剔,比较喜欢黑一点胖一点的,他所要的是丰肥的屈辱。这对于从前的玫瑰与王娇蕊是一种报复,但是他自己并不肯这样想。如果这样想,他立即谴责自己,认为是亵渎了过去的回忆。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两个爱人。

佟振保再次与王娇蕊见面是他结婚的八年后了,娇蕊变得比以前胖了,憔悴了,中年妇女了。娇蕊告诉佟振保,是他教会了她怎样认真地爱···她说:”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我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振保听着娇蕊的问好,流下泪来。在这一类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半晌,说:“你是在这里下车罢?”

振保回到家,看到眼前的天井与花园,看到自己愚蠢的妻和七岁的女儿,想到这一切都是自己用妥协和牺牲兑换而来的“战利品”。他老觉得外界的一切人,从他的母亲起,都应当拍拍他的肩膀奖励有加、像他母亲是知道他的牺牲的详情的,即是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他也觉得人家欠着他一点敬意,一点温情的补偿。但在我看来?他只是活在别人的阴影底下使劲地替自己着想呢!不过是想听别人一句夸奖好满足他那需求极大的虚荣心。

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却没曾想到在一个下雨天,佟振保因为回家拿雨衣而意外撞见了妻子烟鹂的出轨。他看看椅子上搁着的裁缝的包袱,没有一点潮湿的迹子,这雨已经下了不止一个钟头了。裁缝脚上也没穿套鞋。佟振保没有当场说破,而是转身离开,他不能明白,她怎么找了这么一个脸色苍黄的佝偻男人,他自认为对她是那么好,那么好。

振保现在常常喝酒,在外面公开地玩女人。他醉醺醺回家,或是索性不回来,烟鹂总有她自己的解释。她再也不肯承认这与她有关。到后来,他的放浪渐渐显著到瞒不了人的程度。他变得无所顾忌,甚至可以说是故意。他在报复,报复着妻子的不忠心,报复着自己。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以砸碎他自己。再后来,他不拿钱养家,而烟鹂也变了,变得有了自尊心,有了社会地位,有了同情和友谊。看着她逢人就诉苦的完全被打败的样子,佟振保得意至极。

一天夜里,振保被蚊子咬醒,他开了灯,看到地板正中躺着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扰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盯他,吮吸他。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5【散戏——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南宫婳,在故事里刚刚完成了她的戏剧闭幕式。作为一个演员,她曾经是杰出的:她能说上许多毫无意义的话而等于没开口。她的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沉寂;她的手势里有一种从容的韵节。

曾经的南宫婳在爱情里同样杰出,她和她的丈夫是恋爱结婚的!两人都是献身剧运的热情的青年,为了爱,也自杀过,也恐吓过,说要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一辈子不回来了!她们的惊天动地曾经成为报纸上议论的对象。而现在结了婚上十年,儿女都不小了。大家似乎忘了从前有过这样的事,尤其是她丈夫。偶尔提醒他一下,自己也觉得难为情,仿佛近于无赖。总之,她在台下是没有戏给人看了。

南宫婳如今的生活与如今的舞台一样拮据、破败,曾经与丈夫的热烈与盟誓都已被时间冲刷地归于平静。散了的戏,淡了的情,在月光和灯光的催化下,刺激地她越发想要流泪,然而,家却已经到了。

6【殷宝滟送花楼会——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殷宝滟,一个比张爱玲高两班的曾经的校花级风云人物。一天,她上门拜访张爱玲,请她为自己写一个故事,她与教授罗潜之的故事。殷宝滟与罗潜之的初次见面是在学校的课堂上,她来学校找朋友,因为来得早所以陪着朋友一块在教室听课。下课之后,殷宝滟挽着朋友的手来到讲台前,问罗教授关于音乐史有什么书可看。他冷淡地看了她一眼,心想:像她那样的女人是决不会认真喜欢音乐史的,但他忽然又想,就算是年轻人的五分钟热度,也是难得的,于是他说道:“我那有几本可以借给你参考。”然后在笔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地址。

罗潜之认为殷宝滟是聪明的,于是主动请缨为她补习,不但补习,他们还共同编译一部音乐史,这一编就是三年。起初,罗潜之的太太还总爱躲在孩子的玩闹之后监视着这对师生的一举一动,然而三年过去了,她渐渐知道,殷宝滟没有要勾引她丈夫的意思。

一个热爱莎士比亚的教授怎么会娶了这么一个小模小样的女人作太太呢?这个疑问存在在宝滟心里,她问出了口。他也坦诚地给予了回答:“在外国他是个苦学生,回了国也没有苦尽甘来。他失望而且孤独,娶了这苦命的穷亲戚,还是一样孤独。”

日子久了,情愫总是要生起的。他开始写信给她,哪怕他们天天相见:“在思想上你是我珍贵的女儿,我的女儿,我的王后,我坟墓上的紫罗兰,我的安慰,我童年回忆里的母亲。我对你的爱是乱伦的爱,是罪恶的,也是绝望的,而绝望是圣洁的。我的滟——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即使仅仅在纸上!···”

没有人这样地爱过她,没有爱及得上这样的爱。她知道这是不行的,但也仅是知道,就这样又过了三年。她还是给这个家带很多吃的用的,在她带来螃蟹的那天,他吻了她。她原以为他的爱是听话的,这突变的爱惊着了她,她怕他在人前失礼,便不怎么到他家去了。断了联系吗?不是的。他们常常一同出去,他吻够了她,又有别的指望,于是她想,还是到他家来得好。这一次,罗潜之的妻子不仅仅是疑心她了,而是下了结论——他们之间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关系。直到有一天,宝滟发现罗的妻子又有了身孕,她失望了,她不再去他们的家里了,她说她希望他们能快乐。她是爱他的,爱他的疯狂,同时又惧着,因为这疯狂,她知道她不会嫁给他,只好继续爱着他,用张爱玲的话,这是无可挽回的悲剧了。

文章有篇尾声后记,描述的是张爱玲在一家名叫老山东的人开的店里烫头时,遇上了美军轰炸,由轰炸联想起了飞行员,接着又由飞行员联想起了殷宝滟。听说她去了内地嫁给了一位空军,几乎马上又离婚了。她离开内地,是因为张爱玲应她邀请写的小说《送花楼会》被罗潜之看到了,她对他交代不过去,只好走了。她对他的态度本来十分矛盾,那没关系,但是去告诉了第三者,而且被歪曲了(他当然认为是),那实在使人无法接受。

对于写这篇小说,张爱玲是这样认为的:

是她要我写的,不过写得那样,伤害了她。本来我不管这些,我总觉得写小说的人太是个绅士淑女不会好的。但是这篇一写完就知道写得坏,坏到什么地步,等到印出来才看出来,懊悔已经来不及了。见她从此不来了,倒也如释重负。

对于这对男女的事情,张爱玲的看法是这样的:

其实他们的事,也就是因为他叫她看不入眼。是有这种女孩子,追求的人太多了,养成太强的抵抗力。抗拒是本能反应,也是最聪明的。只有绝对没可能性的男子她才不设防。她尽管可以崇拜他,一面笑他一面宠惯他,照应他,一个母性的女弟子。他错会了意,而她因为一直没遇到使她倾心的人,久郁的情怀也把持不起来。

即使还是断不了,他们不是不懂事的青少年,有权利折磨自己,那种痛苦至少是自愿的。

7【桂花蒸 阿小悲秋——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丁阿小,是一个名叫哥儿达的外国人家的女佣。这个哥儿达是一个美男子,体态风流,因此总有许多女人往他家里打电话,但他是一个不舍得花钱的花花公子,根据丁阿小跟她秀琴妹妹聊天时说的:我们这里从没说什么大请客过,请起来就请一个女人,吃什么我说给你听:一块汤牛肉,烧了汤捞起来再煎一煎算另外一样。客人要是第一次来的,还有一样甜菜,第二次就没有了。在他众多的女人里,有一个是极为特殊的,那就是李小姐。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往家里打电话,丝毫没有察觉哥儿达对他的敷衍与厌烦。

而丁阿小作为一个拿着主人三千块月薪的称职女佣,得有多操劳呢?:哥儿达先生把被单枕套衬衫袴大小毛巾一起泡在洗澡缸里,不然不放心,怕她不当天统统洗掉它。今天又没有太阳,洗了怎么得干?她还要出去买菜,公寓里每天只有一个钟头有自来水,浴缸被占据,就误了放水的时间,而他每天要洗澡的。不仅如此,她还要为这个到处留情的主人登记女人打来时没接到号码、为他说谎话、挡桃花,必要的时候她还得护短,以一种坚决而厉害的母性卫护。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没有成为他下手的对象,因为哥儿达深知一个道理:好的佣人很难得,而女人要多少有多少。

丁阿小并非孑然一身的,她有一个丈夫和一个名叫百顺的儿子。对待儿子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对待丈夫她是认命的。她的丈夫做裁缝,宿在店里,夫妻难得见面,极恩爱的。他的男人不养活他,挣得钱只够自己用,让她一生劳碌命。但当丈夫到哥儿达家找她时,她还是感到欣喜的,两人相约夜晚要一起快活。不巧的是,他的主人带回来一个舞女,磨磨蹭蹭一直不肯离家,楼下坐着等待的男人吃了一地的柿子棱角,直到十点也始终没能等来阿小。实际上,主人早带着舞女出门去了,只是没有跟阿小打声招呼,让阿小误以为他们一直待在主人房,就这样阿小傻傻地等了许久。也许是因为阿小是地位低贱的女佣,所以她的时间对他来说太不值一提,不需要多交代,也不需要让她自由,他就这样高高在上地让这个女佣一直不停地错过着他,错过着本该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

8【等——角色及情节】

——男主人公庞松龄是一位推拿医生,他的工作开展在一个白漆格子里面,总有不同的人从那里发出推拿时痛并快乐着的叫喊声。诊所的墙壁上挂着半西式的人体透视图,一张卫生局颁布的中医执照,配着玻璃框子,上面贴着庞医生三十多年前的一张二寸照。

在庞松龄的诊所里,总有各式各等的人马在等待着他。庞先生向来相信他和哪一等人都谈得来,一走就走进人家的空气里。他会跟正经的高先生谈论沦陷区的情形,会跟孩子气的王太太谈论她家弄堂口新开的药房,还能和少爷模样的插队者谈论俄国俱乐部放映的战争影片,仿佛这天下就没有他不会聊的天。

优秀的庞松龄不断地被大人物往家里叫,庞太太自然是需要对他进行一些看守的。庞太太有着一双亮黑的大眼睛,两盏灯似地照亮了黑瘦的小脸,她瘦得厉害,驼着背编结绒线衫。她整天坐在诊所里,向来来去去的病人露出刨牙微笑点头,或是冷冷地仅露出刨牙,这其中的区别对待取决于来访的客人处于社会中的哪一等。

在故事里出现的访客中,最低等的要属粉荷色小鸡蛋脸的奚太太,她的丈夫虽然是银行的行长,但是却远在内地,既不给她寄钱,还因为响应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讨了姨太太。更悲惨的是,奚太太有脱发的毛病,因此,同在诊所里等待的五六十岁略带乡气的童太太便给奚太太支招——用生姜片在头皮上擦擦,灵得很的。作为私事的礼尚往来,童太太告诉奚太太自己悲惨的一生:“每天烧小菜,我烧了菜去洗手,我这边洗手,他们一家门,从老头子起,小老姆,姑太太,七七八八坐满一桌子,他们中意的小菜先吃得精光。老头子闯了祸,抓到县衙门里去了,把我急得要命,花了七千块,黑夜里乘了部黄包车白楞登白愣瞪一路颠得去,好容易他放了出来,踏进闷就往小老姆房里一钻。我就说了,你也不问问我是怎么把你就出来的。他倒说得好:‘谁叫你救我出来?拿钱不当钱,花了这么些,我在里面满好的。’”然而,这些不幸终归是她一个人的事,在场听了她的惨事哄笑起来,当然也包括那个长得丑的冬瓜脸包太太。

最后说说庞松龄的得力助手——女儿阿芳,她负责坐在挂号的小桌跟前数钱,阿芳是个大高个,也有点刨牙,面如锅底,却生着一双笑眼,又黑又亮。她像是这个诊所里负责分等的引流师,让有钱有权的人提早进入推拿室,让穷人久久地等在外面,让她不够值钱的生命自顾自走过去了。

9【留情——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敦凤,江苏省无锡县人,现年36岁,她的丈夫——米晶尧,整整比她年长23岁。没错,她是他的第二任妻子。米晶尧的前妻病了,病得不轻,算命的说他今年会丧妻,他想去看望她,但是却不得不照顾现任妻子的感受。知道米晶尧将要去看望前妻,敦凤脸上假装自己不在意,却在别处闹起别扭——不吃家里准备好的饭菜,准备到舅母家去。她挽起了皮包网带出门,他也跟了出来。她只当不看见,快步走到对街去,又怕他在后面气喘吁吁追赶,她虽然和他生着气,也不愿是他露出老态,因此有意地拣着有汽车经过的时候才过街,耽搁了一会。别多想,她为他着想的成分里,绝大部分是为了她自己。她不愿意让别人取笑年纪轻轻的她跟了个老态龙钟的老人,她在保护她自己的面子而已。

在两人坐车去往舅母家的时候,沙砾地上蹲着的一只黑狗让米晶尧回想起从前留学的时候,回想起他的广东籍的太太和他的第一个小孩。他太太的脾气很暴躁,一个个儿女都同她吵翻了,这些年他很少同她在一起,遗留的记忆除了一次次的争吵外所剩无几。然而还是那些年轻痛苦,仓皇的岁月,真正触到了他的心,使他现在想起来,飞灰似的霏微的雨与冬天都走到他的眼睛里面去,眼睛鼻子里有涕泪的酸楚。

到了敦凤的舅母家,最先见到的是正在饭厅里打麻将的杨太太。新派的杨家把杨太太鼓励成了活泼的主妇,正因为这活泼,总有许多老爷向她抱怨自己太太的不讲理,而在这众多老爷中,米晶尧也曾经是其中一个,就因为这个,杨太太总认为米先生是她让给敦凤的。当初米晶尧第一次送敦凤回家,正是出于想让杨太太吃醋。对这一点,敦凤的自尊是不允许她自己去承认的,因此,对比起米晶尧的前妻,她更将杨太太作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杨太太的牌友多是些不三不四的小伙子,敦凤听着他们说着下流的话一方面觉得羞惭,一方面为了娘家的体面,不愿让米晶尧再往下听,她借着看老太太的理由跟米晶尧一块上了楼。

老太太与敦凤刚一见面就开启了哭穷的模式,她好好展示了自己破败的绒线袴子,控诉这世道袴子跟旗袍一个价钱!敦凤自然也不甘示弱,忙说自己要把家里的两件旧皮袍子拿出来改改,旧袍子实际上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袍子都是男式的,是属于敦凤英年早逝的前夫的,她故意毫不避嫌地提起,好让米晶尧感到不舒服。接下来,两人就比穷比苦进行了一番交锋,从不放糖的糖炒栗子,到家里没有钱换厨师,再到对抗算命人的赚钱方式,就像这日子就不该过下去一般。终于画风一转,来到了高雅的古画鉴赏,米先生在听了老太太几句夸赞后,邀请她到自己家里看几件古董小玩意,老太太口中答应着,心里又想,替我出三轮车钱,也是应该的;要是我自己来,总得有个人陪了来,多一个吃的,算起来也差不多,终归还是要回落到小市民的精打细算里来。

米晶尧终究在心烦意乱中离开了杨家,去看望他病重的前妻,但就在敦凤等老太太洗澡以及跟杨太太闲聊的一会功夫里,他就周到地回到了杨家接他娇媚的妻子。米晶尧哪里知道,就在他离开的这么一小段时间里,敦凤向老太太表明自己对他毫无感情,不过是为了钱才与他在一起,对她而言,他的老是令她丢脸的,是不能被大方承认的,是一切从为自己打算出发的。而他,也将继续周道着、认亏着。每当他看见一只狗,他都会去怀念他的青春。难怪张爱玲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然而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的。

10【创世纪——角色及情节】

——这是个属于匡家人的故事,但起头要说的这个人,她并非一出生就姓匡,在嫁给匡霆谷之前,她姓戚,叫戚紫微。紫微的父亲是有名的戚文靖公,匡家这些年全是用紫微的丰厚的嫁妆维持着,紫微一直想不明白,向来对她钟爱有加的父亲,怎么把她草草地许给了一个知县的儿子,即便这个知县是他父亲的得意门生。这些年,紫微没少受匡霆谷的气。年轻的时候,他爱乱发脾气。有一次他爬到屋顶上去,摇摇摆摆行走,怎么叫他也不下来。紫微气得好像天也矮了下来,她找到公公告状,公公罚他跪下向紫微赔礼,他跪了大半天,以后有两个月没同他说话。公公去世后没几天,他就开始往外跑,学着嫖赌。京里给他弄个小官做,他更是名正言顺地日夜在外应酬联络了。紫微给他还过几次债,结果逼他辞了官,搬到上海来。老了,他照样不放过她。有客人来家里买皮子,他不帮着紫微说皮子的好,倒是帮着人家来压紫微的价钱。他们两人的感情,用紫微的话来说就是:“人家再不要好的,这些年下来,总是个伴。我们是,宁可一个人在一间房里守着个小煤炉。”这些年她当家,经手卖田卖房子,买卖股票外汇,把生活经营得还不算太差。

她从前是个美女,但是她的美没有给她闯祸,也没有给她造福,空自美了许多年。虽然现在的她老了,但是对于现在的时装,她倒是虚心接受,虽然和自己无关了,在一边看着,总觉得一切都很应当。她觉得头发染与不染有很大的分别,觉得早上起来梳妆前后有很大的分别。明知这分别绝对没有哪个会注意到,自己已经老了还注意到这些,也很难为情的,因此只能暗暗地伤嗟着。她喜欢看戏,现在也看话剧跟书,看似兴趣广泛,不过是绝对的孤独。她对丈夫是完全绝望的,然而唯一寄望的儿子匡仰彝偏又是个糊涂虫,在她看来,这样的糊涂虫养下的孩子肯定也不会是个明白人。

匡仰彝这名字是为了纪念他的外祖父戚宝彝起的。他在家里排行第十,嫌“十少爷”不好听,家里的人都称呼他为“全少爷”,他的妻子被称为“全少奶奶”。虽然匡老太太看不上全少奶奶,但实际上她在为这个家默默地奉献:家里烧菜的佣人走了,她便负责做饭、收拾碗筷、洗碗,甚至连搬煤球的活都得干。全少奶奶在这里怨天怨地做了许多年。这些年来,这厨房是真的,污秽,受气是真的,此外都是些空话。然而现在,她女儿终身有靠了,静安寺路上一爿店,这是真的。

其实,这不是真的。

全少奶奶的女儿潆珠和她的几个姊妹,都是在学校里读到初中就没往下念了,在家里闲着。潆珠托姑妈替她找了个差事——在外国人开的药房里做翻译。一天,潆珠在上班的途中,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跟了一路,那人名叫毛耀球,借着买剃刀片的名义进店里来,巧的是他与药店的老板是旧相识,说起自己近来生了一场病,需要每天磅一磅自己的体重。药店老板格林白格太太,见毛耀球不大会用老式的磅秤,便差使潆珠去帮他。从此他每每走过就进来磅一磅,好以此接近潆珠。

他借着答谢潆珠总帮他磅秤为由请她看电影,还在店里选了脂粉要赠予潆珠,潆珠不愿意收下,两人推推桑桑,算是结下了交集。一来二去地铺垫了良久,终究是逃不开表明心迹的。一天傍晚,毛耀球和潆珠在药房附近碰头,他不仅表了白还乖巧地自报家门:“我对于匡小姐实在是非常羡慕。我很知道我是配不上你的;我家里哥哥弟弟都读到大学毕业,只有我没这个耐心,全靠着一点聪明,东闯西闯。我父亲做的是水电材料的生意,我是喜欢独立的,我现在的一爿店,全是我自己经营的。”这样的追求者对于潆珠而言,可以说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半推半就中,不接受也不拒绝的悬在了那里。

毛耀球追求女人的方式主要以送礼物为主,潆珠不得不打听他的住址,亲自把礼物送回去,盘算着顺便验验他的生活境况是不是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般。在对他家的背景及环境认可后,潆珠在母亲面前吐露了心声。全少奶奶担心这人来路不正,于是暗中打听,知道他父亲确实开着水电材料店,有几家分店,毛耀球自己也确实能干后,表现出了千肯万肯的样子。

就在一切都朝着良好的方向前进时,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闹到了药店,说自己是来找毛耀球的,哭诉说自己与他同居了两年,怀着他的孩子,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打开门做生意的格林白格太太,原本对潆珠与毛耀球的来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下来了个捣乱她生意的女人,她当然不能答应。于是要求潆珠打电话给毛耀球,向他表明自己不愿再见到他。可惜,电话没打通。

令人意外地是,这个女人并没有拆散毛耀球和潆珠,真正让两人分道扬镳的是毛耀球对潆珠的不规矩。那是一个星期日,毛耀球和潆珠一块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后,潆珠被毛耀球的口才说服,到他家里去了。唱片的音乐使得毛耀球的手不安分起来,他把一只手掌搁在她大腿上,抱住她,吻她,她挣扎着脱出手来,打了他一个嘴巴子,跑了。

这件事通过全少奶奶传到了匡老太太耳朵里,她自然是不能不管的,可又能怎么管呢?不过是骂骂咧咧地说:“都糊涂到一窠子里去了!这样的糊涂老子,生出的小孩还有明白的?我又要说了:都是他们匡家的坏种!”多亏了全少奶奶在中间温柔地调停才让这件事情告了一段落。

这创世纪般的复杂一家,仰仗着匡老太太紫微才勉强维持下去,过到现在这样的日子,好不容易苦度光阴,得保身家性命,单是活着就是桩大事,几乎是个壮举,那么孤独就孤独些吧,凄凉地是,匡老太太那有盖玻璃杯里的茶又是冰冷的了。

11【郁金香——角色及情节】

——女主人公金香是阮公馆里的下人,这本身没什么不幸的。不幸地是,金香是从前那个太太的人,自从阮老爷娶了填房,她便成为了阮太太的眼中钉,因此不得不寸步留心,格外巴结。

恰逢暑假,陈宝初和陈宝余这对异母的两兄弟,在他们的姐姐那,也就是阮太太家住了一暑假。这是两个年纪很轻的的大学生,宝初的母亲死得早,那时候宝余的母亲还只有一个女儿,就把宝初拨给她。后来添了宝余,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宝初,本来就是个静悄悄的人,今年这一夏天过下来,更沉郁了些,因为从读书到找事,就像是从做女儿到做媳妇,对于人世的艰难知道得更深了一些。而宝余生性顽劣,总爱招惹下人金香,趁着金香立在门背后换衣服,便偷偷把她的衣服拿走了,害得金香只好赌气把盆里的湿衣服捞出来穿。这件事传到了阮太太的耳朵里,便把金香叫了来大骂,她不但恼她的兄弟跟底下人胡闹,偏这么不争气,偏去想他丈夫的前妻的丫头。

金香对这成天变着法捉弄她的宝余是毫无兴趣的,她真正倾心的人是宝初,但两人悬殊的地位让她清楚地知道他们有多没可能。在宝初准备出发到徐州银行工作的前两天,金香受太太的吩咐正在宝初的房间里钉被。宝初对金香也是喜爱的,他握住了金香的手说:“我想···将来等我···事情做得好一点的时候···我我······我想法子······那时候······”金香哭道:“那怎么行呢?”他也很知道为什么她回得那么坚决——只是因为他不够坚决的缘故。临行前,金香偷偷地往他的行李里放了一只白缎子糊的小夹子,看上去既寒酸可笑,又不太合用。每次宝初无意中把它翻出来,心中就会一阵凄楚,然而怎么着也不忍心丢掉它。两三年后,他想了一个很曲折的办法把它送走——把那套子夹在一本从图书馆里借来的小说中,还到架子上,心里想着,至少,让人家去摔掉它罢!

他渐入中年,终于也结了婚。金香是早嫁了,宝余也与外交部阎裕衡的女儿阎小姐结婚了,宝初与金香的重逢是在一部电梯里,宝初到一个牙医家去拔牙,进电梯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小大姐抱着一只狗立在电梯里,那时的宝初只觉得这女的比当初的金香还要小些年纪,却不曾想到,其实这女人便是金香,那牙医便是金香的丈夫。

在一次家庭聚会中,宝初听说阮太太家说要添一个佣人,那佣人便是金香。金香虽然嫁了人,但那男人待她不好,也不给她钱,无奈她还要养活两个孩子,于是赌气出来做事了。听着阮太太和她母亲谈论到金香,阎小姐含笑问道:是不是就是从前爱上了宝余的那个金香?

宝初只听到这一句为止。他心里一阵难过——这世界上的事原来都是这样不分是非黑白的吗?

12【多少恨——角色及情节】

《多少恨》是张爱玲自认为写得最接近通俗小说的一篇,这是根据她初次编写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写的,电影虽然已经湮没,但它的这篇小说倒是还健在。

小说女主人公叫虞家茵,故事开头的她,正在电影院门口等着她的老同学秀娟,苦等一番后家茵只好到售票处,想要退掉多余的一张票。电影已经开场,票自然是退不掉了。这时,一个男人进来了,他正巧需要一张票,那人和家茵对看了一眼。本来没什么可窘的,如果有点窘,只是因为两人都很漂亮。男人年轻的时候不知是不是有点横眉竖目像舞台上的文天祥,经过社会的折磨,蒙上了一重风尘之色,反倒看上去顺眼得多。他们坐在了一块看电影,期间并没有交谈,倒是散场的时候,因为人多极挤,他扶了她一把,这才勉强说上两句话。他绅士地想开车送她回家,被她淑女地婉拒了。

回到家,爽了约的秀娟赶来解释道,他的丈夫夏宗麟病了,而且家里的佣人也都走不开去通报一声,所以才留家茵一人苦等,家茵连连说着没关系,好让朋友放宽愧疚的心。随后,秀娟提起家茵最近找工作的事情。这些年来,家茵和秀娟环境悬殊而做着朋友,自然是知道她向不借钱的,于是秀娟便建议家茵到自己丈夫的哥哥家当家庭老师,并自告奋勇由自己出面去把条件谈妥。

家茵第一天去教书,在那栋精致的小洋房里见到了两个人。第一个是女佣姚妈,那是一个总爱怀疑人家来意不善的胖寡妇,第二个便是八岁的“夏小蛮”。初次相处,家茵便俘获了小蛮的心,姚妈向家茵抱怨小蛮不乖,而家茵却说她挺乖的;姚妈给小蛮穿过多的衣服,而家茵却同意她脱掉;对此,姚妈意见颇大:“才来了一天工夫,就把孩子惯得不听话!孩子冻病了,冻死了,你这碗饭就没有了!碍不着我什么呵——我反正当老妈子的,没孩子我还有事做!没孩子你教谁?”

恰逢小蛮生日的前一天,家茵答应她会买生日礼物来陪她。次日,家茵在挑礼物的时候遇到了在电影院向她买票的男人,他请家茵帮一个忙:“我要买一个礼物送给一个八岁的女孩子,不知买什么好。”于是,家茵替他选了一个洋娃娃当礼物。作为感谢,那人便开车送家茵到小蛮家。巧的是,小蛮家正是那男人的家,那男人正是小蛮的父亲——夏宗豫。就在真相大白的这时,一通找家茵的电话打到夏家,家茵接了电话后匆匆告辞,原来是她那不争气的父亲到上海讹她来了。家茵最后一次见到他父亲的时候,他还是个风致翩翩的浪子,现在变成一个邋遢的老头子了。她从前太恨他,太“认识”他了。真正的了解一定是从爱而来的,但是很也有它的一种奇异的彻底的了解。他父亲嘴上说着对女儿的挂念,实际上是来托女儿给自己找工作的,家茵用五万块打发他买船票回乡下,他为了得到五万块答应下来,实际上根本没走。家茵的父亲第二次出现是在夏家,他注意到了夏宗豫的汽车,便找上门来寻自己正在教书的女儿,大言不惭地说道“有机会他们主人回来了,托他给我找个事,还怕不成么?”。

自从发现家茵和夏先生两人的关系似乎不一般,姚妈便对家茵和他的父亲开启了阿谀模式,而虞老先生也是个顺杆爬的主:“从前上海堂子里姑娘,提起虞大少来,谁不知道!”。家茵拧着眉头,也不作声,开皮包取出几张钞票递给他,把他送走了。家茵好不容易把父亲打发走了,小蛮又不让人省心地发起烧来,她照顾小蛮入睡后又嘱咐了姚妈几句,然后才离开了夏家。

夏宗豫回到家后在小蛮身边照顾,听见小蛮喃喃说道:“老师!老师!唔······老师你别走!”宗豫一听,心里先是重重跳了一下,倒仿佛是自己的心事被人道破了似的。于是他大晚上地来到家茵家:请她到自己家住上几天,照顾小蛮。家茵不免踌躇了一下,然而她答应起来却是一口答应。对夏宗豫来说,看到家茵家里的那些火炉饭锅、破热水瓶,让他觉得,这地方才像是有人在这里过日子的,不像他家,等于小孩子玩的红绿积木达成的房子,一点人气也没有。

自从家茵住到夏家以后,他的父亲更是毫不避忌地造访夏家,并向家茵提出让夏宗豫为他某差事的要求,家茵自然是拒绝的,两人最后不欢而散。好不容易父亲离开了,又看到姚妈在喂小蛮吃肉松皮蛋,家茵连忙阻止道:“她只能吃流质的东西”,姚妈脸一沉道:“我当然是不懂,我又没念过书,不识字!我想害她干吗?我又不想和嫁给老爷做姨太太。”于是把碗筷往托盘里重重一放,骂骂咧咧地诬陷家茵想把小蛮饿死,决定下乡向夏宗豫的太太告状。

小蛮生日的那天,家茵答应要为小蛮织手套,她不仅对小蛮好,还悄悄地为夏宗豫缝好了裂边的手套,大约是礼尚往来吧,小蛮病好后夏宗豫带着一盒衣料和一个全新的热水瓶登门道谢,两人在破旧的小屋里温馨地吃起了年糕,哪怕是用一个缺口的菜碗,也吃得相当起劲,毕竟他们之间有某种不正当的爱正在调着味。正吃着,一封家茵应征的回信送上门,看到信的夏宗豫问道:“你——想到厦门去做那个事?”家茵其实就在这几分钟内方才有了一个新的决心,她只笑了一笑。随后对他开启了冷淡的态度,宗豫见状只好告辞走了。宗豫前脚刚走,父亲后脚便登门了,仍然是为了托夏先生给自己找工作的事情来的,两人正争吵着,家茵便接到宗豫的电话。兴许是害怕被家茵拒绝,他只说了在国泰电影院门口见,便匆匆挂了电话,家茵怕对方等着自己,只好匆匆赴约,留下父亲一个人在家里。父亲把家茵家里的抽屉翻了个遍,只找到一盒夏宗豫送给她的衣料,心生一计拿去收买隔壁房东孙夫人,请她通风报信,只要夏宗豫再来家茵家便立刻通知他。

家茵到达影院的时候,电影已经演了半天,于是两个人没有进去,而是去馆子吃晚饭后,看了夜场电影。又一天,他晚上忽然来看她。她正在用骨牌起课——问将来的事。夏宗豫请她为自己起一个:总欢喜 总成空 喜乐喜乐 暗中摸索 水月镜花 空中楼阁,她嘴上说着不信,却沉默了下来。父亲收到通风报信房东的赶了来,在见到夏宗豫后要求他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夏宗豫当然是诧异的,但也答应了下来,并给了他一张名片,约好了办公的地方。家茵的父亲继续得寸进尺,拿出一个鼻烟壶递给夏宗豫,请他帮自己押一笔款。可想而知,当下的家茵有多么的窘迫。家茵的父亲走后,宗豫安慰起家茵:“我知道你对你父亲是有点误会,不过到底是你的父亲。”

自从家茵爸爸有了职业,十分兴头。提着一只画眉鸟来到了夏家,这回夏家可不止姚妈一人了,姚妈的告状带回了夏太太。夏宗豫对夏太太是毫无感情的,认为她是一个没有知识的乡下女人,结婚是从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提过许多次离婚,而夏太太一心想要维系婚姻,她说:“你就是要把我离掉!我死也要死在你家里!你不要想!”于是名存实亡的夫妻两在不断地争吵中度过。

夏宗豫受不了妻子的呜咽,便到家茵的家中等她回来。“其实我明知道你那时候不会在家的,可是······忽然觉得除了这儿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除了你也没有别的可谈的人。我本来一直就是想着要离婚的,自从认识了你,我是更坚决了。”面对夏宗豫的表白,家茵给予了回应,她告诉他自己对他也是喜爱的,当两人吃雪梨的时候,家茵更是迷信地不愿意跟他分享,她说是因为不可以分——梨。

在两人感情升温的这时,家茵的父亲又捅娄子了——他花掉了一笔买药的捐款,对厂里的信用造成了很大的打击,被触碰了底线的夏宗豫顾不得他家茵父亲的身份,义正言辞地说:“虞先生,你不知道这是对于我们生意人有多么严重,像这样子下去可是不行,我想以后你不要到厂里去了。”

丢了工作,虞老头自然要另谋生路,他找到夏太太,开口就要八十万块钱,交换条件是自己将会劝服家茵做姨太太,避免夏宗豫与她离婚。夏太太听到这个消息喜出望外:“只要他不跟我离婚,我什么都肯。”在一旁的姚妈留了个心眼:“您先去说,说了明天来,总凑点儿给你。”

虞老头走后,姚妈建议夏太太亲自跟家茵说,便请正在教小蛮的家茵上楼。夏太太向家茵坦诚自己的身体有病,还说:“只要你劝他别跟我离婚,别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管好了!我看你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已经跟了他了,还在去嫁给谁呢?”这句话深深刺痛了家茵:“什么跟了他了?你怎么这么出口伤人?”见家茵不愿意妥协,夏太太便继续用她的病和小蛮来作筹码:“我这病好不了了,等我死了,你还不是可以扶正么?不过我求求你等几年,等我死了——虞小姐,不单是我同你同他,还有他那孩子呢!你别让她将来恨她的爸爸!”

家茵回到家,心里乱糟糟的,这一边的她是这样想:我希望他死!希望她快点儿死!那一边却黯然微笑着望着她,心里想:你怎么能够这样的卑鄙?可怜的家茵既要为将死的夏太太想,又不能让小蛮恨他的父亲,她最后决定——离开这里,去厦门的学校当教员。她欺骗夏宗豫,自己将要离开这里,到乡下去跟她的表哥结婚,听到她要走的消息,夏宗豫的反应是镇静的,甚至表示要送她上船,家茵当然又是拒绝了。然而第二天,他还是来了,想送她上船,她却已经走了。

他们的分开,主要“归咎”于家茵的父亲。对于自尊心极强的家茵而言,他那父亲让她在夏宗豫面前抬不起头;对于生意人夏宗豫来说,家茵父亲三番五次地借钱、捅娄子,犹如吸血鬼一般让他难以接受,成年人最擅长的权衡便发作起来,令得爱情无疾而终。家茵离开后,宗豫又来到了那个曾经充满人气的房间,他看见了瓶中插着一支枯萎了的花,他走去把花拔出来,推开窗子掷出去。

完

下期预告《摆渡人》

碎碎的碎碎念——

习惯了把一本巨多字的书总结成一两万字,好留着以后重温的时候快速唤醒记忆。

以前的文档存在U盘里,从这本开始,分享在知乎的专栏里。

希望有缘看到文章的朋友,能够因为这篇文章唤醒一些些关于书本的记忆,拿起书重读一遍也是极好的。

而之前没读过这本书的朋友,如果能因为这篇文章激发起一些阅读好奇心,也算功德一件。

制造联结,是美好的。

附上专栏链接:阅读重点 - 知乎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