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过面试之后,要步入新职场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试用期。
身为职场人,对职场权益当然需要好好了解一下。
今天就和大家说说试用期那些事儿~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对于应届毕业生的求职者需要注意,实习期≠试用期,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是在校学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而设定,且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且若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还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均不可再次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可以有所区别,但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都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该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根据此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有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在试用期满了以后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要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而对于用人单位,除非劳动者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不一定。
以下两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哦:
好了,有关于试用期那些事儿就说到这里,希望能帮到大家。
如果大家对试用期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评论或留言给我哦~
